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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21  浏览次数:1178

为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参照《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工作。现就2020年度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各级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划研究等项目。
二、申报单位范围
    本省持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我省境内承接或为主承接规划设计项目的省外持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我省境内的城乡规划项目,或由我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为主承接的省外城乡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应由持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
    2、申报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程序批准并付诸实施,规划研究应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划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或评审。申报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城乡规划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3、已获得设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推荐的市级二等奖以上城乡规划项目可申报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部、省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含部属高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直接申报省优秀城乡规划奖评选。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网上申报
    所有申报项目均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
http://zrzy.jiangsu.gov.cn/的“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报。
    1、各项目申报单位指定一名负责报优工作的管理员以各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账号登录系统完成单位注册(初始密码为:000000),参加过2019年度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的单位可直接用去年账号密码登录。各单位管理员首次登录时强制修改密码,填写管理员身份信息,并按系统提示进行项目申报。
    2、除按系统提示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外,还需上传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盖章扫描件、规划批复或规划研究鉴定(审定)文件、资质证书、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设区市评选公告等扫描件。
    3、申报项目经复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可通过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信息表。
(二)项目纸质和电子光盘材料申报
    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复核后,将以下材料予以邮寄报送。
    1、项目基础材料
    (1)项目申报表(原件,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申报项目的名称和完成单位应与设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评选公告的内容一致;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2)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信息表。
    (3)申报项目委托方意见。法定规划应提供批复文件;规划研究提供鉴定(审定、论证)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城市设计,如无正式批文,则需提供实施效果照片和自然资源规划局盖章的实施证明文件;
    (4)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5)申报单位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6)设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评选结果的公告文件。
    以上材料的有关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保留一份,转报两份。
    2、项目正式成果(文本和图纸)一套,装订成A3或A4开本。
    3、项目电子光盘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规划设计图、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
    (2)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
五、申报阶段安排
    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申报单位开展网上申报,通过后打印申报信息表。
    2020年12月7日:系统关闭申报平台。
    2020年12月10日前:各设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汇总本市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材料后,报送我厅(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部、省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可直接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底:召开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会议。
六、联系人和报送地址
    1、报优系统填报联系人:
    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丁亮、曹蕾
 
    2、纸质材料报送联系人:
    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 黄毅翎
  
    3、江苏省城市规划研究会联系人:
  
    4、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京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510室。
七、注意事项
    1、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工作不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2、已申报过本省其他省级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评选工作开始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
    4、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评选;申报材料上报后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不得以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专家评审或论证意见等替代批复文件。
    5、申报项目所在地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项目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6、本次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评选办法将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
请你局通知已获得市级优秀城乡规划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单位,按要求网上申报,并汇总本市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在12月5日前报送至我厅。部、省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含部属高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在网上申报通过后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

 

 

以上项目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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