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促进全市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南京市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16〕4号),现就申报2020年度南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立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
2.无涉税犯罪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每个项目提供2册)。
2.2020年度博物馆业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提供2份)。
3.2019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收支明细表(见附件3,提供2份)。
纸质材料经所在区文旅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文旅局博物馆处,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表、博物馆业务工作统计表和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收支明细表用印后制成PDF版)。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要求,于2021年3月31日前递交相关材料至市文旅局博物馆处。
四、其他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安排专人严格按照通知和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对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
2.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将向征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市级、区级各类扶持政策。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更多政策详情:最新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博物馆业务工作统计表 | |||||||
单位: | (盖章) | 年度: | |||||
基本运营 | |||||||
藏品数量 | 年度新增 | 平台登录数 | 展厅面积 | ||||
参观人次 | 未成年人数 | 海外观众数 | 大学生数 | ||||
开放天数 | 闭馆总计 | 周一闭馆 | (按惯例实际闭馆天数) | ||||
特殊闭馆 | 序号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情况说明 | |||
社教活动 | (活动类型下拉选择) | ||||||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地点 | 类型 | 参与人次 | 备注 | |
临时展览 | (展览类型下拉选择) | ||||||
序号 | 名称 | 起止时间 | 展品数 | 类型 | 参观人次 | 地点 | |
展陈提升 | |||||||
序号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名称 | 实施单位 | 资金决算 | 备注 | |
学术研究 | |||||||
序号 | 著作名称 | 著述人 | 职务职称 | 出版单位 | 印刷数量 | 投资金额 | 备注 |
其他重要事项 | |||||||
人员变动 | (理事会成员、博物馆领导班子、藏品管理人员调整变化填报)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事项 | 备注 | |||
公众服务 | |||||||
博物馆网址 | 发文数 | 浏览量 | |||||
微博账号 | 推文数 | 关注量 | |||||
微信公众号 | 推文数 | 关注量 | |||||
数字资源 | (本页不够填报标明见附页,可套用格式另附页) | ||||||
藏品赏析 | 序号 | 标题(主要藏品名称及件套数) | 发布平台 | 制作单位 | |||
数字展览 | 序号 | 标题 | 发布平台 | 制作单位 | |||
视频课程 | 序号 | 标题 | 发布平台 | 制作单位 | |||
媒体报道 | (本页不够填报标明见附页,可套用格式另附页) | ||||||
报纸 | 序号 | 标题 | 日期 | 首发媒体 | 备注 | ||
期刊 | 序号 | 标题 | 日期 | 首发媒体 | 备注 | ||
网站 | 序号 | 标题 | 日期 | 首发媒体 | 转发量 | 浏览量 | |
微博 | 序号 | 标题 | 日期 | 首发媒体 | 转发量 | 浏览量 | |
微信 | 序号 | 标题 | 日期 | 首发媒体 | 转发量 | 浏览量 | |
博物馆展陈业务备案申报表
编号:NJBWG_GL(辖区简拼)_2020_00X(序号)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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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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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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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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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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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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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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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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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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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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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名称 |
(基本陈列提升改造可用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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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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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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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数量 |
件/套 |
文物展品 |
件/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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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馆藏数 |
件/套 |
展览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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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目录清单 |
1、展陈大纲或脚本;(原件1份) 2、展品目录(原件1份) 3、讲解词;(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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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 博物馆(纪念馆)拟举办《 》/(进行基本陈列提升改造),现将展览/(陈列)大纲、展品目录、讲解词等向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法定代表人: 办展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同意 博物馆(纪念馆)拟举办的《 》/(进行基本陈列提升改造)申报备案。
区级主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材料使用A4纸,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用印后的PDF格式电子文本。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来源 |
照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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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陈列展览主题内容应符合《宪法》要求,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积极健康;
2.凡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或歪曲丑化国人形象、中国文化,妨碍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展品、资料等,一律不得展出;
3.违反《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规定》,展览主题内容凡涉及人类遗骸、宗教、民族等敏感题材的,不尊重人类尊严,不符合国家利益和民族信仰的,一律不得展出;
4.陈列展览主题内容凡涉及国家领导人的,应遵守《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关于举办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生平图片展览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5.展品来源必须合法,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以及以假充真,可能对公众造成错误引导的展品,一律不得展出;
6.展览场地必须具备安全保卫设施,确保展品及观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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