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贯彻落实《2019 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19]26号)文件精神,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2019年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均在瑶海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
建筑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二、申报、审核流程
本着“一次性申报受理、一次性联合会审、一次性兑现奖励”的原则,项目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街、镇、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属地”)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并辅导企业通过“双创合肥.瑶海区窗口平台 http://www.yhscy.cn”进行申报。各政策执行部门在网络系统上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企业申报材料送属地和政策执行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然后区统一成立联合审查小组,按照《2019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拨付至企业。
三、申报时间
政策中“奖励”项目,应发生在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的一年时间内,并于2020年3月5日-3月13日进行申报,3月底开展集中一次性兑现的工作。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晋级
申报条件:
符合扶持政策第30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材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复印件)。
(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符合扶持政策第31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材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省级工法证书、省级标准正式文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或法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复印件)。
(三)支持企业上规模发展
申报条件:
符合扶持政策第32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材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经区财政局审核签章的2019年对瑶海区区级财力贡献数据(原件);
4、申报当年对瑶海区区级财力贡献增幅达10%(含)以上奖励的,提供经区财政局审核签章的2018年对瑶海区区级财力贡献数据(原件)。
五、附则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追回,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并列入瑶海区诚信体系黑名单,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细则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区住建局政策咨询电话:13355518853。
瑶海区建筑业发展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卧涛首页 | 关于卧涛 | 高企认定 | 专利代理 | 科技项目申报 | 成果转化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解疑答惑 | 联系卧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