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1〕77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参加江苏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估周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我市参评对象为建设期满进入运行期的21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其中9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自愿参加,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对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按“未通过评估”处理,不再纳入“江苏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
2.各参评实验室按照要求提交经依托单位审核的《江苏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详见附件3)及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评估期内的佐证材料。同时,各依托单位按照省科技厅的相关要求,承诺单位守信运营,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真实客观地反映评估期内本实验室的绩效及运行状况。
3.省科技厅相关通知及附件(格式)也可以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或江苏省科技创新平台网(网址http://kjpt.jspc.org.cn/)通知公告中下载。
4.评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江苏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一式7份)、佐证材料(1套)分别装订成册。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档请于4月26日下午5点前递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对评估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
5.省科技厅委托评估机构审核评估材料、按行业分组分别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打分,形成综合评价结果。经厅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评估结果。
政策免费代理指导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附件2
南京市2021年参评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
附件3
江苏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
技术领域:
实验室主任:
依托单位:
共建单位:
建设地点:
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电话:
评估联系人: 电话:
E-mail: 邮编: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二一年制
江苏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在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评估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1.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科技成果、评估材料、科技报告、科学数据等,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直接责任。
2.恪守科研诚信,无抄袭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职称简历和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科学伦理,以及其他科研不端及科研失信行为;没有通过贿赂或变相贿赂、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申报项目;督促项目组成员恪守科研诚信并履行相关承诺,保证项目组成员身份及业绩真实有效。
3.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依法依规使用项目经费,保证不发生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等行为。
4.在项目实施中,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项目负责人可以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自主调整直接费用相关科目的经费支出,自主调整科研团队,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承担单位办理调剂手续、备案。对于项目合同约定的主要研究目标或关键考核指标发生变化的,以及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及时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由承担单位报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
5.加强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科研诚信管理,若发现科研不端及科研失信行为,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若发生上述失信行为,本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评审资格、撤销项目立项、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资格等处理并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江苏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在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评估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评估材料、科学数据等,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2.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规范科研行为、调查处理科研不端及科研失信行为的相关制度,与本单位项目组成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督促其恪守科研诚信并履行相关承诺,保证本单位项目组成员身份、科技成果及科研业绩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及科研失信行为;没有通过贿赂或变相贿赂、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申报项目,严肃查处发现的科研不端及科研失信行为。
3.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实施,落实相关项目保障条件,完善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经费专款专用,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保证不发生套取、转移、挪用科研经费等行为。
4.如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承担单位变更、合同约定的主要研究目标或关键考核指标需要调整,以及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等重大事项的,及时报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
若发生上述失信行为,本单位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评审资格、撤销项目立项、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资金、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资格等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在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评估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已切实履行审核责任,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评估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项目评估书附件清单中所列证明材料完整性与项目评估书中内容一致,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申报资格要求;审核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核不严等行为。
2.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及时协调划拨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按期实施和完成项目。
3.协助或接受委托做好项目检查、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协调项目的实施推进,及时向省科技厅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等。
4.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重大事项变更报告的审核,并及时报省科技厅。
5.做好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统计工作,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对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评价。
若发生上述失信行为,本单位将积极配合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评估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超出该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本《评估申请书》的统计范围。各类成果以正式发表、合同签订或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2、各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取得的各类成果不得在不同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中重复使用。
3、本《评估申请书》中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请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填写。
4、本《评估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5、材料指定专人填写,表内栏目不得空缺,如某项栏目内容没有,请填“无”或“0”。确认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在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否则材料视为无效。
6、按照“佐证材料目录”准备所需附件,如有缺漏,调查表相关数据视为无效。
7、请用小四号宋体填写申请书,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要求装订,目录页请自行编辑。
一、江苏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调查表
(一)基本信息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年份 |
企业销售收入 (万元) |
企业研发投入(万元) |
企业研发投入占比(%) |
企业基础研究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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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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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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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
|
|
|
||
2020年 |
|
|
|
|
||
专有研发场地面积 (平方米) |
|
2018-2020年新增专有研发场地面积(平方米) |
|
|||
其中,开展基础研究的专用场地面积(平方米) |
|
其中,开展基础研究的专用场地面积(平方米) |
|
|||
30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数量(台/套) |
|
2018-2020年新增30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数量(台/套) |
|
|||
其中,开展基础研究的专用设备数量(台/套) |
|
其中,开展基础研究的专用设备数量(台/套) |
|
|||
30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原值(万元) |
|
2018-2020年新增30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原值(万元) |
|
|||
其中,开展基础研究的专用设备原值(万元) |
|
其中,开展基础研究的专用设备原值(万元) |
|
|||
实验室研究方向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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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研究方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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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研究方向3 |
|
|||||
实验室主任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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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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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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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
依托单位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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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建有海外研发机构 |
o 是 o 否 |
2018-2020年自建、并购或收购海外研发机构情况 |
|
(二)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
|
人数(人) |
专职研发人员 |
|
其中:博士 |
|
硕士 |
|
高级职称 |
|
2018-2020年新增(引进和培养)博士 |
|
2018-2020年新增(引进和培养)硕士 |
|
2018-2020年新增(引进和培养)国外专家 |
|
现有省级以上人才站点 |
o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o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o 其他类(请填报具体站点名称) |
2018-2020年新增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资助或荣誉称号:
序号 |
姓名 |
获得年度 |
人才类型 |
1 |
XXX |
2018 |
参考备注1。 |
2 |
|
|
|
备注1:中科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创新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苏省“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苏省“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苏省“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双创人才/各设区市级人才计划或荣誉称号/其他类别人才(同一人获得多项人才计划或荣誉称号,请逐一列出)。
院士工作站建设运行情况
是否建有省级院士工作站 |
o 是 o 否 |
近三年院士进站工作时间(人.天) |
|
近三年院士团队累计进站工作时间(人.天) |
|
||
院士团队人员: |
总人数:人 |
院士 |
人 |
||||
近三年企业专项支持院士工作站经费总额(万元) |
|
近三年地方专项支持院士工作站经费总额(万元) |
|
||||
近三年培养研究生 |
人 |
近三年培养企业技术骨干(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人 |
||||
典型案例1-2个(描述院士团队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咨询、联合开展核心技术研发、促进技术成果在企业转化以及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等方面的合作过程和主要成效)
|
(三)运行绩效
1.承担基础研究项目、前瞻性计划研发项目情况
序号 |
立项年度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经费 (万元) |
政府资助总经费(万元) |
牵头/参与 |
项目 负责人 |
成果形式及数量 |
1 |
2018 |
XXX |
参考备注2。 |
XXXXX |
XX |
XX |
牵头 |
|
参考备注3 |
2 |
|
|
|
|
|
|
|
|
|
备注2:项目类别包括:政府支持项目、横向项目、自立课题项目、其他
备注3: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知识产权、其他
2.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情况
序号 |
立项年度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经费 (万元) |
政府资助总经费(万元) |
牵头/参与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1 |
2018 |
XXX |
参考备注4。 |
XXXXX |
XX |
XX |
牵头 |
|
|
2 |
|
|
|
|
|
|
|
|
|
备注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其他类别项目。
3.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情况
序号 |
获奖年度 |
授予部门 |
成果名称 |
奖励名称 |
奖励等级 |
1 |
2018 |
XX |
XXX |
参考备注3。 |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XX奖 |
2 |
|
|
|
|
|
备注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奖励/其他省级以上奖励。
4.知识产权
年份 |
申请专利(件) |
授权专利(件) |
软件 著作权(件) |
新药证书(个) |
农业动植物新品种数(个) |
||||||||
总数 |
发明 专利 |
PCT |
总数 |
发明 专利 |
|||||||||
2018年 |
|
|
|
|
|
|
|
|
|||||
2019年 |
|
|
|
|
|
|
|
|
|||||
2020年 |
|
|
|
|
|
|
|
|
|||||
标准制定情况 |
|||||||||||||
序号 |
发布时间 |
标准类型 |
标准名称 |
主持/参与 |
|||||||||
1 |
2018.11.11 |
选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XXXX |
主持 |
|||||||||
2 |
|
|
|
|
5.论文专著
序号 |
发表时间 |
论文/专著名称 |
期刊号 |
作者 |
1 |
2018.11.11 |
XX |
XX |
填写实验室人员 |
2 |
|
|
|
|
6.技术转化收入
技术转化收入(万元)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
(四)开放交流
年份 |
横向课题 |
设置开放课题 |
||
数量(项) |
经费(万元) |
数量(项) |
经费(万元) |
|
2018年 |
|
|
|
|
2019年 |
|
|
|
|
2020年 |
|
|
|
|
一、实验室总体进展(实验室三年总体进展;实验室建设对满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等的必要性;实验室在行业内地位;企业近年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用于基础研究的专有研发场地建设及设备情况等。优先提供第三方评价意见)
二、标志性成果(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以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主产生的标志性重大研究成果,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开展的研究项目和成果情况;解决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等。优先提供第三方评价意见。)
三、行业影响力(实验室重大成果或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及解决的行业重大技术问题;对支撑行业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和影响力;依托单位在行业细分领域的排名情况。)
四、依托单位支持情况(实验室在依托单位内部的情况、依托单位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情况、实验室人员激励政策与实施效果、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的激励与支持政策等)
五、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实验室支持基础研究的特色做法、产学研合作、开放课题、国内外人才(特别是外国专家)引进等情况与效果等)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工作措施
七、审查推荐
实验室承诺所填内容属实,数据准确可靠。
审核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依托单位审核意见:
依托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对企业建有的省级院士工作站运行情况评价: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月日 (注:评价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如企业未建有省级院士工作站则不填写此项) |
一、经审计机构鉴证的企业2018-2020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二、专职研发人员清单(包括姓名、专业、学历、职称);近三年新增硕博士或取得硕博士毕业证书人员的学历证明及新增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引进国外专家的教育部学位认证等证明文件;
三、建有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站点证明材料;省级院士工作站运行成效、主管部门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近三年新增30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五、近三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或计划下达文复印件,开放课题合同,基础研究项目合同、立项文件及经费证明材料;
六、专利受理及授权、非专利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论文专著、新产品等相关清单及证明材料;
七、近三年开发的重大目标产品、技术转化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八、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九、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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