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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2-3  浏览次数:11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提高全省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一、支持重点

1. 聚力农业前瞻性技术创新。坚持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 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创新,加快农业前瞻性重大技术突破,抢占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

2. 突出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种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以优质、高效、多抗、宜机等为育种目标,加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攻关和农业重大新品种选育,保障种业自主可控。

3. 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聚焦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以智能高端、高效安全、营养健康为目标,加强农业物联网、智能农业装备、食品加工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大力增强农业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

4. 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突出环境友好和生态安全,针 对我省农业绿色发展技术需求,加强农业绿色投入品创制、动植物生态绿色种养殖、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1. 第一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 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

3. 新产品、新装备开发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 励产学研联合攻关。

4. 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 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内企业联合长三角其他地区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

5. 南京国家农高区和省级农高区申报的项目,要求围绕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要求,紧扣农高区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 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项目必须以农高区规划核心区内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

6.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 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开发。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

1.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中,除国家农高区专题项目外,均实行择优竞争方式组织,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加强种源“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对保障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意义重大、研究周期比较长的农业重大品种创新项目,在项目完成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并在进一步明确下一实施期研发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行持续稳定支持。国家农高区专题项目实行“揭榜挂帅”组织方式,有揭榜意向并且符合条件的单位跟南京国家农高区进行对接,由南京国家农高区负责推荐申报,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农高区联合支持经费不低于省拨经费,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2. 面上项目

鼓励申报单位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营养健康,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其中产品开发类项目(指南代码为2104、2105、2201和2203)必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 后补助项目

(1) 品种后补助。择优补助2018-2020年内自主选育而成, 通过品种审(鉴)定或备案,未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品种。品种后补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2) 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按照上年度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的实效择优进行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 推荐指标。(1)设区市和县(市):各设区市市区择优推荐8项,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市择优推荐5 项,其他各县(市)择优推荐3项,各地推荐的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60%。(2)省有关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择优推荐6项,省其他有关部门各择优推荐3项,省有关部门只能推荐本部门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3)高校院所: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各择优推荐8项,南京林业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各择优推荐4项,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各择优推荐3项,其他部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各择优推荐1项,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项目由高校负责审查推荐,非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项目由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推荐,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由南京市科技局负责审查推荐。(4)其他:国家农高区揭榜挂帅专题项目可推荐6项,省级农高区可推荐2项,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各可推荐1项。省级以上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增加推荐1项, 申报单位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函,由申报单位属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占指标,推荐数不超过各部门各单位可推荐项目总数的50%。

2. 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研发型企业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3.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 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 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 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 使用范围合规。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

5.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 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 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 度计划项目。

6.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 3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7. 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 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 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 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书必备佐证材料(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须在网上填报上传,其他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须同时提供联盟推荐函。

2.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 间为2021年3月26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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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 项目指南

 

一、重点项目

1. 农业前瞻性技术

要求跨领域多学科融合创新,其中指南代码1103、1104和1105要求跨学科联合申报,必须要有信息、智能、材料等领域有 较强影响力的科教单位或企业参加。

1101 动植物重要性状关键基因高通量分子鉴定和优异种质资源创制

1102 基于基因编辑的精准高效育种技术研究

1103 作物生长基因-环境互作效应解析与表型定量模拟技术研究

1104 面向智慧农业的智能传感、控制与区块链技术研究

1105 石墨烯等新材料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技术研究

1106 畜禽水产重大疫病快速检测和免疫新技术研发

2. 重大品种创新

鼓励由创新能力强的种子企业牵头组建种业创新联合体进 行申报。

1201 优质高产多抗水稻重大新品种选育


 

 

1202

优质高产多抗小麦新品种选育

1203

高品质设施用茄果、甘蓝类蔬菜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

1204

优质高效畜禽新品系选育

1205

优质高效水产新品种(系)选育

 

3. 粮食优质丰产工程

要求开展多区域多点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1301 稻麦周年量质协同提升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

1302 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创新与示范

4. 智慧农业和智能农业装备

要求以企业为主体或有企业参与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要求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或样机,产品或样机须通过第三方机构性能检测。

1401 动植物种养多源数据一体化监控物联网体系和设备研发

1402 果蔬品质安全实时感知与智能采摘装置研发

1403 农机无人驾驶与自主作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1404 特经作物生产机械化、智能化装备研发

5. 国家农高区专题

1501 智慧稻麦无人农场构建与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研究目标:研制北斗导航支持下的小麦无人精确播种装备、收获装备各1套,无人机支持下的小麦变量施肥装备、喷药装备各1套,以及物联网支持下的精确灌溉装备1套,装备可根据种、肥、水、药精确调控处方图实现麦作精确化作业。形成可组装集成、面向稻麦全程生产的精确作业产品装备及技术体系。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建立300亩以上智慧无人农场,实现对技术系统的组装集成与试验示范。

1502 新型液态健康食品种子工厂构建与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研究目标:在南京国家农高区食品园区建成新型液态健康食品种子工厂,突破植物源蛋白、油脂等原料柔性增香、保质、多组份重组液态食品稳态化等绿色加工关键技术5-8项,形成智能化加工制造生产线1-2条,创制特殊环境、特殊人群用液态健康食品5-8个并进入市场,研发新型装备2-3台(套)。

1503 工厂化育苗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研究目标:研制自走式高通量表型苗木质量检测机器人,配备多光谱传感系统,苗木采集高度0.1-1.8m,自走式表型信息采集系统底盘高度≥30cm、负载≥30kg,通量采集作业效率≥30株/h, 自动化采集提取表型信息精度≥90%。研发适用于花卉果蔬种苗质量检测的高通量表型检测数据分析软件系统和苗木生长全动态管理专家系统。建成苗木包装流水线、自动化专用轻基质搅拌装载流水线和智能肥水一体化系统各1套。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建成面积不小于100亩的智能化、工厂化育苗基地,集成苗木组培快繁中心、人工气候室和苗木预冷处理贮藏室、潮汐式灌溉苗床、电磁场气雾栽培苗床等设施。


 

二、面上项目

1. 农业绿色发展

 

2101

作物高效绿色生产关键技术研发

2102

动物绿色高效规模化养殖关键技术研发

2103

农林剩余物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

2104

低毒高效农药与纳米农药创制及应用技术研发

2105

新型安全高效生物饲料创制

2. 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营养健康

2201

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营养健康食品创制

2202

动植物功能成分高效提制与利用技术研发

2203

农产品智能保鲜和冷链物流技术及装备研发

2204

农产品重要污染物生物快速定量检测及品质控制技术

研发

三、后补助项目

 

3101

优质宜机玉米、大麦新品种

3102

优质多抗大豆、油菜、棉花新品种

3103

优质特色杂粮新品种

3104

优良特色蔬菜、林果、花卉新品种

3105

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


 

附件2:2021年度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申报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农发〔2020〕3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加快构建我省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以提升载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重点支持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开展的公益性科技服务。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苏南5个设区市、苏中3个设区市2020年1月1 日之前省级认定(备案)的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以分店为主体)、星创天地。

2. 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由分店牵头申报,所带便利店不 少于2家。分店及所带便利店须在2020年度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考评中定性评价为优秀等次的。

3. 未完成2019年度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星创天地 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择优限额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载体建设情况进行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的星创天地数量不超过4家。同时建有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的单位,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申报, 不得重复申报。

2. 规范操作程序。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 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计规〔2018〕360号)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伪造材料骗取资金。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材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各设区市科技局对载体申报资质进行审查,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附件(企业资质、科研诚信承诺书、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及支出经费的证明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并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2. 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创园2号楼3层),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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