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标准化服务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效能,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1. 农业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应具有一定规模并达到现代化生产和管理水平,在本地区、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教育科研机构、企业等。
2.重视标准化工作,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3.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4. 已申报过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范围)。
二、申报内容要求
试点申报项目应能够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辐射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生产,有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粮食。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以优质稻麦为重点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试点。
(二)园艺。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500吨以上。围绕特色园艺生产,以绿色蔬菜、时应鲜果、茶叶、花卉、食用菌等为重点开展标准化试点。
(三)畜牧业。要求年出栏牲畜1万头、家禽2万羽以上。围绕规模化畜禽养殖,选择地区特色、优势品种,开展规模化、机械化养殖标准化试点。
(四)渔业。要求养殖水面3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500吨以上。围绕特色水产生产,选择河蟹、小龙虾、长江珍稀鱼等优势品种,开展工厂化、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化试点。
(五)农业综合领域。围绕综合种养、循环农业、农产品
质量管控、观光和休闲农业、智慧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六)农村领域。围绕农业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城乡协调发展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三、试点任务要求
(一)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试点工作重点和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服务支撑试点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为试点开展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召开启动大会。
(二)构建标准体系。在收集本领域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相关企业标准,构建协调配套适用的标准体系,保证各环节有标可依。对试点单位申报的地方标准,将优先予以立项。
(三)强化标准实施。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升全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培育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强重点标准实施,建立评估机制,及时修订相关标准,不断提升标准体系有效性。
(四)总结推广经验。对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标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发展模式,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广。
(五)目标考核。试点项目完成前,承担单位需对照相关考核验收表进行自查,自查合格,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承担单位申报。2021年1月20日前,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一式两份(具体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二)设区市集中上报。2021年1月31日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将本地区省级标准化试点申报材料汇总,商请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院校、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初审。2021年2月28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初审。
(四)专家论证。2021年3月15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省级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包括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质询答辩等。
(五)项目下达。2021年4月底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家论证基础上,结合地区、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确定2021年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考核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要及时转发本通知,广泛宣传标准化政策及标准化试点目的、意义、经验做法,积极培育标准化试点项目,发动更多的单位开展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
(二)项目择优推荐。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原则,紧密结合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关注项目和地区重点扶持产业,推荐行业、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做好申报服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要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开放申报试点。要为申报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准确填写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必要时可到申报单位现场查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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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试点名称:
试点类型:
申报单位(章):
推荐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试点名称”应按试点具体产业填写为:“XXX标准化试点”。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应按标准化对象填写为:“XXX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如:精密液压元件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
2、“试点类型”有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共4类。
3、“推荐单位”为设区市市场监督部门或省直部门,名称应填写全称。
4、“申报单位简介”应简述申报单位规模,近两年利税和运营情况,产业发展模式及水平,与国内外的情况比较,科研技术成果、专利、自主知识产权等。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还应简述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或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5、“标准化工作基础、存在问题和需求”简述申报单位有无专兼职标准化部门,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情况,标准体系及标准覆盖率,存在问题以及拟制定标准、标准化工作需求分析等。
6、“试点工作目标”包括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制定数量、标准化人才培养、内部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等。工作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总体目标应高度概括试点创建的特点和效益,具体目标设置应对照验收考核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体现标准化元素。
7、“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包括目的意义、总体任务、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与保障措施。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培训、标准体系建立、组织实施标准、持续改进、自查、申请评估等阶段的工作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内容。
8、“经费使用与管理”包括经费来源、拟投入方向及效益分析。
9、如实填写,言简意赅,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后。
10、用A4纸打印,本申请表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另加附页。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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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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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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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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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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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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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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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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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注册 地址 |
省(市)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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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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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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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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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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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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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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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试点业务范围及现行标准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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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体系建立、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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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利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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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有无在标准化技术组织担任委员 (若有请填写技术组织名称及组织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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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卫生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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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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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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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化工作基础、存在问题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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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点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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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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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费使用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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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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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参加单位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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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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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家评估意见
专家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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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管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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