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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实施情况评估报告》项目课题的申报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2  浏览次数:1115

为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一轮发展机遇,推动更多新能源汽车产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宁集聚,打造全省第一、全国前三、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地标和具有全球影响的新源汽车产业创新城市,围绕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及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打造的举措、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重要问题研究,现组织开展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实施情况评估报告》项目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求

(一)课题研究内容

(1)《南京市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出台及实施背景分析。分析研究2018年出台《计划》时国内外及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环境,整理《计划》的期望成效。

(2)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成效分析。全面梳理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包括总体产业运行情况、产业链优化建设、区域产业布局、关键技术创新发展、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的发展情况。从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创新升级等方面,分析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效。

(3)总体评价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阶段性建设,对《计划》专项政策阶段性成效进行评估。

(4)根据《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当前的产业链发展形势,对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措施建议。

(二)研究成果最终须形成不少于7万字的报告,数据翔实、来源可靠,对南京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政策的制订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三)根据总体研究进度要求,在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初稿;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修改稿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课题以单位形式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应当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申请表应在首页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报送至南京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F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jgxzbc@163.com。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五)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根据相关单位材料提交情况,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答辩及比选,由专家根据材料及答辩情况,推荐1家专业机构作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二)被推荐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须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局将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正式协议,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四)项目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20年11月30日,承担单位应按照协议要求及时间节点组织项目课题研究。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QQ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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