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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21  浏览次数:119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号文”精神,加快促进省市重大科技平台紫金山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未来网络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自主可控的工业互联网体系,根据市、区两级总体工作部署要求,现开展江宁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

 

一、支持方向

围绕紫金山、未来网络等核心技术应用,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我区注册,并依法纳税;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近三年内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五)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六)申报单位需具备完善的基于未来网络核心技术的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1月—2021年10月,其中2021年5月为中期检查时间。未来网络产业公司作为紫金山实验室、未来网络研究院的成果转化平台,结合申报单位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七)对列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或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的申报主体给予优先支持。

三、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工业互联网建设核心相关的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服务等费用,不包括土建投资和不涉及该项目的费用),给予50%的财政资金补助,单个企业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设备投入纳入此次项目补助范围的,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不再重复补助。

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先行拨付财政资金补助部分的50%,作为项目预拨资金;中期检查通过后,另行拨付50%财政资金。以上财政资金由区级财政与属地园街按1:1比例分担。

对项目单位建成后获得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等称号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额外资金奖励(含上级奖补资金)。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企业,将追回已拨付财政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申报主体向所在街道、园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PDF电子版同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街道、园区按照职责,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街道、园区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2份,报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各1份),并附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0月23日前统一报送区工信局信息化科。

(三)规范项目推进。区工信局与通过评审的项目承担方、技术支持方、所属园街签订《江宁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任务书》,并联合区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到期后,项目实施单位在进行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向所在街道园区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信局、财政局将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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