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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2020年合肥市蜀山区大数据类政策兑现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9-18  浏览次数:1228

根据《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的要求,现将其中第52条政策奖补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大数据产业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蜀山区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蜀山区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须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选中拟申报政策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 此次兑现类型为事后奖补。

2.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前附申报材料目录,书脊注明企业名称及申报项目名称报送至蜀山区数据资源局,由蜀山区数据资源局初审。专家审核以纸质材料为准。


三、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至9月22日,9月22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工作日),期间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数据资源局综合科(地址:合肥市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蜀山区民生大厦15楼东1505)。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内容

《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政策第52条:

鼓励企业围绕应用开展创新。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对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场景应用产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择优认定为具有创新领先意义且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2.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蜀山区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

3.申报项目具有创新领先意义且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

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自主创新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见附件3);

4.申报项目的合同、发票以及其他证明项目已完成研发并上线运营的材料;

5.申报项目中应用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限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6.体现申报项目整体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提供如项目建设方案、投标文件、验收报告等);

7.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说明

1.申报企业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附件2)。

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3.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20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3)。

4.原则上一家企业申报一个项目,第52条政策为择优奖补条款,奖补数量按照申报情况及资金预算综合确定。

5.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6.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要求,联审过程中如发现中介机构审核不严等问题,不得支付费用,限期政策执行部门追究中介机构责任,情节严重的纳入政府项目审计黑名单。

7.本次申报材料由蜀山区数据资源局统一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市数据资源局一律不接受企业单独申报材料。


附件1

自主创新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电话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工商登记时间

 

税务登记时间

 

 

单位地址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奖补金额

 

 

项目简介

1000字内)

 

 

 

蜀山区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附件3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序号

填报信息项名称

填报说明

是否必填

填报内容

1

项目支持年度

指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主管部门填写

 

2

企业(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名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名称

企业必填

 

3

单位类别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单选)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必填

 

4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

企业必填

 

5

组织机构代码

《中华人名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

企业必填

 

6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

企业必填

 

7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企业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报自然人姓名

企业必填

 

8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企业必填

 

9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企业必填

 

10

专项资金名称

指涉企专项资金的名称

主管部门填写

 

11

申报项目名称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企业必填

 

12

项目建设地点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企业必填

 

13

项目所属产业

参照国民经济产业分类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企业必填

 

14

项目报审级次

指项目报送审核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市)区(或开发区)。

主管部门填写

 

15

项目合作单位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16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企业必填

 

17

项目申请金额

(万元)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主管部门填写

 

18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企业必填

 

19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企业必填

 

20

贷款卡号

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编号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1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2

项目贷款银行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3

项目简述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最多300字)

企业必填

 

24

备注

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最多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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