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财企〔2020〕170号)及省商务厅相关要求,并会商市财政局,为做好2020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申报)。申报政策项目支持内容、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材料参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应于6月19日前将初审转报文件、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3)随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合肥市商务局对应处室。
1.涉及连锁便利店,餐饮企业,家政品牌企业的项目材料报送至商贸处;(联系人:周超 63538361)
2.涉及药品流通企业材料报送至秩序处(联系人:郑国栋 63538366);
3.涉及大型超市、限上企业、“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企业的材料报送至运行处(联系人:金宗格 63538375);
4.涉及菜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商贸物流设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材料报送至市体系处(联系人:刘铭坤,63538368)。
各相关处室会同市财政局对材料初审后,填写汇总表,于6月22日前汇总到体系处刘铭坤处。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建立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申报单位需自行存档备查)。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将按《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财企〔2020〕170号)规定进行处理。
安徽省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附件:1.《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3.涉企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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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2020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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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 ||||||||
1.企业(单位)名称* | 2.单位类别*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4.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5.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 |||||||
6.项目联系人手机号* | ||||||||
7.申报项目名称* | ||||||||
8.项目建设地点* | 9.项目所属产业 | |||||||
10.项目报审级次* | (省级、市级、县区) | 11.项目合作单位 | ||||||
12.项目总投资(万元)* | ||||||||
13.项目申请金额(万元)* | (保留1位小数) | |||||||
14.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 yyyy-mm-dd | 15.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 yyyy-mm-dd | |||||
16.补贴资金银行账号* | 17.开户行信息* | |||||||
18.银行贷款卡号 | ||||||||
19.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 ||||||||
20.项目贷款银行 | ||||||||
21.项目简述* |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内容、产生效益(最多300字) | |||||||
22.备注 | ||||||||
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
商务部门 | 财政部门 | |||||||
说明:*标注的栏目为必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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