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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省级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3-18  浏览次数:1752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0年省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领域。包含产业链如下:

核心领域:生物医药、疫苗、试剂,高端医疗器械、健康设备等。

关联领域:研发中心,生物制剂,生物医药原料,医疗器械、生产装备及关键电子零部件制造等。

二、申报类型

项目按研发(平台)类、产业类2种类型分类申报,项目需是2020年新建、在建项目,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2年。支持项目采取“借转补”形式支持,后期评估验收。

研发(平台)类:加快基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产品研发以及关键性技术产业化项目,增强基地创新能力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产业类:可有效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效益(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的产业链核心、重点配套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申报基地所属产业(行业)相关内容。同一企业不可申报不同基地资金。

2.同一企业在同一类型的项目申报不超过1个,同一新产品或关键性技术的研发、产业化视为同一个项目。

3.研发类项目达产后公司年缴纳税收不低于200万元或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公司内缴纳社保人员名单为依据) 。产业类项目达产后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公司年缴纳税收不少于200万元。

4.已获得市“一事一议”资金支持的项目,“三重一创”政策统筹安排的资金支持的项目、平台,市级基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可申报同类事项资金。

5.已获得省、市其它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

6.已获得以往年度战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期建成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当年基地资金。

7.经议定从基地专项资金专门拨付支持的重点企业及其关联企业、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当年基地资金。

8. 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有失信信息记录的项目申报单位,一律不予支持。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基地

2.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本次申报的项目需现场核查,申报单位需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3.对于申报研发(平台)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企业必须具备专门的研发机构和有专业资质的研发人员,并根据研发项目建设期内预计研发投入(详见附件2编制大纲),合理申报项目研发支持资金。

4.申报单位将申报正式文件《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文本(附件2、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报送至合肥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1007室。(申报材料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单独发送,资金申请报文本及其他附件材料盖章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所有材料压缩打包以公司命名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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