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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印发《蜀山区2020年市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7-31  浏览次数:1818

根据《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 6号)、《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农〔2020) 42号)、《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合农【20201 48号)文件精神,区农林水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蜀山区2020年市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蜀山区2020年市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 6号)、《合 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现 代农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农(2020) 42号)、《合 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合肥市支持现 代农业发展政策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合农【2020】4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奖补对象、标准及实施步骤
(一)设施蔬菜瓜果规模化基地建设(连栋温控大棚)
1. 奖补对象
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和建设地点均在蜀山区的农业企业、农民 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建设连栋温控大棚生产基地, 基地选址应符合蜀山区乡村振兴规划的产业布局要求,基地基础 设施齐全,从事蔬菜、瓜果育苗及生产,且未享受过市级设施蔬 菜瓜果标准园及连栋温控大棚政策奖补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 奖补。
2. 奖补标准
对建设连栋温控大棚,项目符合相关建设导则要求,集中净 面积4000 m2 (含4000itf)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0-120万元, 分别为:4000 m2以上奖补30万元,8000 m2 (含8000 nf)以上 奖补60万元,12000    (含12000 m2)以上奖补90万元,16000 itf (含16000 m2)以上奖补120万元。奖补资金总额360万元, 按绩效目标考核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择优奖补,奖补资金用完 为止,当绩效目标考核得分一致时依次按建设面积大的、附属配 套系统建设项得分高的优先奖补,每个申报主体只能享受一个档 次奖补。
3. 建设标准
(1)设施蔬菜瓜果规模化基地的大棚主体结构完整,生产 必备的沟、渠、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基地有清晰的 范围界限。
(2)设施蔬菜瓜果规模化基地建设参考行业协会建造技术 导则,建设标准符合导则最低质量要求。
(3)建设连栋温控大棚基地内相对集中连片,其中单个棚 面积为1500-4000平米之间,棚间距不超过500米。
(4)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健全,本年度未发生抽检产 品不合格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根据生产需要,基地配套相应基础设施及装备(如田 头仓储冷链、沟渠水电、水肥一体化、产品分拣设施等),具备 常年生产能力,凸显都市农业特色。
4. 实施步骤
(1)8月15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D//61, 133, 142, 83/hfczxm/Dublic/cyzcw/zcindex同时向所在镇农业部门提交以下资料:《设施蔬菜瓜果规模 化基地建设项目(连栋温控大棚)申报文本》(附件3),企业、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 件,土地流转及其他生产基地规模证明,园区分布图,新建连栋 温控大棚规划图,项目建设合同等。
(2) 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区农林水务局 备案;申报主体进行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申请所在镇农业部门 进行初验。
(3) 11月10日前,镇完成项目初验,初验合格项目经村、 镇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区级验收。申请区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村、镇两级签字盖章的《蜀山区2020年市级连栋温控大棚建设 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3),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公示材料及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区农林水务 局农业科。
(4) 11月20日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业技术 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结果 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 应条款、申报金额、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得分、核定金额,公示 期5天。
(5)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后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原则上在2021年4月底前兑现。
(6) 项目完成后,区农林水务局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 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 效自评工作,迎接市级绩效考核。
(二)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 款贴息
1. 奖补对象
蜀山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在监测合格有效期内,信誉良好, 无不良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记录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无异常情况的农民合作社、家 庭农场。
2. 奖补条件
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贴息期限与贷 款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即2020年度内实际发生(起止时间为2020 年1月至12月)并支付的为准。同一项目已支付利息获得财政 补贴的,在计算本项目奖补贴息金额时予以扣除。
以下情况不予贴息:从商业银行获取的贷款没有用于农业生 产经营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予贴息。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
3. 奖补标准
对2020年度在银行贷款(以实际发生并支付利息的为准), 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奖补额度分别不超过10万元、 5万元、3万元。奖补资金总额20万元,按绩效目标考核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择优奖补,奖补资金用完为止。
4. 实施步骤
(1)2021年1月5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 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D〃61, 133, 142, 83/hfczxm/Dublic/cvzcw/zcindex
同时向所在镇街开发区农业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申 请表(附件4);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工商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和贷款到 帐凭证(复印件);贷款用途、相关项目建设情况的证明材料; 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和照像版);合肥市农业 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2)2021年1月15日前,镇街开发区对申报单位、申报 材料的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村、镇两级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区 级验收。申请区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经镇街道开发区业务主管 部门签字盖章的《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4),申报主体申报资 料,公示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 册报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
(3)2021年1月25日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 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及绩效目标考 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 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得分、核定金额, 公示期5天。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后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原则上在2021年4月底前兑现。
(5)项目完成后,区农林水务局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 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 效自评工作,迎接市级绩效考核。
(三)支持城区、开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
1. 奖补对象
蜀山区范围内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和“三变”改革的村(居)。
2. 奖补标准
奖补资金总额120万元。全区择优奖补完成改革任务村(居) 6个,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3. 实施步骤
(1)2021年1月10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 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D/761. 133. 142, 83/hfczxm/Dublic/cvzcw/zcindex
同时向所在镇街开发区农业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奖补项目申报文本(附件5);改革 实施方案、批准文件、公告公示等须提供的改革过程档案资料; 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作社章程、股东名册和规章制度等材料。 资料一式二份汇编成册报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
(2)2021年2月5日前,镇街开发区完成初审,重点对项 目实施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改革成效进行审查审核,并研究推荐 本镇街开发区的申报村居,行文上报区农林水务局。
(3)2021年2月20日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 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及绩效目标考 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 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得分、核定金额, 公示期5天。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后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原则上在2021年4月底前兑现。
(5)项目完成后,区农林水务局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 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 效自评工作,迎接市级绩效考核。
(四)扶持种子育繁推企业在市域范围内建设种子育繁推基地
1. 奖补对象
在蜀山区注册具备育繁推制种能力的种业企业。列入国家现 代农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及国家育 繁推一体化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 申报条件
(1)企业在合肥市范围内建立种子育繁推基地,基地土地 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但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期应与二轮土地承 包期相符。
(2)企业应有一定的科研力量,有3名中级以上职称育种 技术人员,近3年内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种子育繁推科研经费投 入,3年内有企业自主选育或与科研单位合作选育的种子资源, 或公司自有老的优势品种,已在省市种子管理部门报备登记。
(3)企业育繁推品种应有自主产权,能够提供种子繁育成 果的合法性佐证材料,如企业自繁品种应有省级以上种子管理部 门登记证或审定证书,委托繁育种子应有委托繁育合同及省级以 上种子管理部门登记证或审定证书。
(4)企业繁育的种子资源应有自己的品牌,销售量较大,市场推广有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5)企业应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 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 生假劣种子、质量事故和失信记录等案件。
(6)同类同项已享受过各类财政补贴或享受财政补贴其它 项目已超过一年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3. 奖补标准
种子育繁推基地建设按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奖 补,每个基地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总额180万元, 按项目评审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择优扶持2-5个种业、制种等 企业。
4. 建设内容
根据不同作物种子研发、育种、制种、推广的实际需要,重 点建设所需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网室、脱毒室、检测室及 种子加工、仓库、农机具库房等研发、育种、制种配套设施。
5. 实施步骤:
(1)8月10日前,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D〃61. 133. 142. 83/hfczxm/Dublic/cvzcw/zcindex
企业申报项目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文 本(附件6)、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方案。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 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或行业信用评价A级(含)以 上信用等级证书。③现有的品种、产权、技术人员和基地土地使 用相关材料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 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
(2)8月20日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业技术人 员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后,确 定项目实施主体,下达立项批复。
(3)立项批复下达后,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农业农村部颁布 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迅速组织施工,确 保2021年4月20日前项目竣工,并提交验收申请。
(4)2021年4月底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业技 术人员,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行业相 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在区政府网 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 报金额、核定金额,公示期5天。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区农林水务局覚组.会研究同意 后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原则上在2021年5月底前兑现。
(6)项目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农 业农村局。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迎接市级绩效考核。
(五)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1. 奖补对象
蜀山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列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范 畴的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幅 超10%的企业;2020年度入选省农产品精品品牌中央媒体集中宣 传推介的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给予全部广告推介费用 30%的支持。
2. 奖补标准
支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申 报主体按绩效目标考核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择优扶持2-3家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奖补资金用完为止,当绩效目标考 核得分一致时依次按主营业务收入大小进行奖补,该项奖补金额 共计50万元。

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奖补标准

2000万元W主营业务收入W5000万元

10万元

5000万元V主营业务收入W1亿元

20万元

1亿元V主营业务收入W5亿元

30万元

5亿元V主营业务收入

40万元

3. 实施步骤
(1)2021年3月1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 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p//61. 133. 142.83/hfczxm/Dublic/cvzcw/zcindex
同时向区农业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合肥市促进农业产业化高 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附件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 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列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范畴及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 头企业资质证明。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区农林水务局农业 科。
(2) 2021年3月20日前,区农林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 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结果在区政 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 申报金额、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结果得分、核定金额,公示期5 天。
(3)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后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原则上在2021年4月底前兑现。
(4) 项目完成后,区农林水务局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 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 效自评工作,迎接市级绩效考核。
(六) 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
1. 奖补对象
在蜀山区登记注册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大 棚等领域示范应用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 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 奖补标准
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 超过50万元。奖补资金总额60万元,全区择优奖补2-3家申报 主体。
3. 建设标准
2020年当年新建设的农业物联网投资额50万元以上,主要 用于购置智能传感、环境监测、视频监控、数据釆集传输及终端 处理器、显示器、智能机器人等集成应用软硬件农业物联网设备。
4. 实施步骤
(1)8月1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D//61. 133. 142. 83/hfczxm/Dublic/cvzcw/zcindex
同时向镇农业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农业项目标准文本;物联 网建设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承 诺书。
(2)8月10日前,镇完成申报项目初审。同时将初审结果 连同申报主体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区农林水务局农业 科。
(3)8月20日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业技术人 员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后,确 定项目实施主体,下达立项批复。立项批复下达后,项目实施主 体按照相关要求,迅速组织施工,确保2020年11月10日前项 目竣工。
(4)项目竣工后,实施主体及时向区农林水务局提交验收 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设备清单等材料;具备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对投资建设农业物联网 审计报告;2020年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资金兑现申请 表(附件8)。
(5)5月20日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业技术 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 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 额、核定金额,公示期5天。
(6)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后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原则上在2021年4月底前兑现。
(7) 项目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农 业农村局。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迎接市级绩效考核。
(七) 支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项目
1. 奖补对象
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和项目实施地点均在蜀山区的农业企业、 农民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
2. 奖补标准
全区建立1000亩绿肥种植基地,单个基地集中连片面积达 到300亩以上,根据实际验收面积按200元/亩给予奖补。奖补 资金总额20万元,按绩效目标考核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择优 奖补,奖补资金用完为止。
3. 实施内容
(1) 申报主体秋冬播种绿肥,春夏翻耕滙肥,奖补绿肥品 种为紫云英。
(2) 绿肥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长势良好,种足种满。
(3) 紫云英亩均用种量不少于2公斤,需起墙播种或开沟 播种。
(4) 推广“紫云英+优质水稻”生态种植模式,紫云英种植 下茬作物应是部颁二级米以上的优质水稻品种。
4. 实施步骤
(1) 8月10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D://61. 133, 142, 83/hfczxm/Dublic/cyzcw/login。
同时,申报主体向基地所在镇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须提 供以下申报资料:合肥市绿肥种植项目申请表(附件9);企业、 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基地面积GPS地理信息证明等。
(2)镇对申报主体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区 农林水务局备案;申报主体进行项目实施,2021年4月10日申 请所在镇农业部门进行初验。
(3)2021年4月20日前,镇完成项目初验,初验合格项 目经村、镇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区级验收。申请区验收需提供以 下资料:村、镇两级签字盖章的《合肥市绿肥种植项目申请表》(附件9),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公示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 关资料。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
(4)2021年4月底前,区农林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或专业技 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结 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 对应条款、申报金额、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得分、核定金额,公示期5天。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后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原则上在2021年6月底前兑现。
(6)项目完成后,区农林水务局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 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 效自评工作,迎接市级绩效考核。
二、监管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加强领导, 落实项目政策,协调推进项目落实落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调度,确保又 好又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    严格项目实施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 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规范操作,对具体实施项目的进度、质量负责。 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有关项目的申报、初审验收,并对项目的真实 性负责。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完善管 理程序,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同时,按照项目绩效管理 要求,会同区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及时 上报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结果。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对申 报材料与事实有重大出入或明显不符的项目,及时追回被骗取、 冒领、挤占、截留、挪用、滞留的项目资金,依纪依法依规追究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    规范项目申报资料管理。项目实施单位、镇街道开发 区农业部门、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资料、奖补文件、验 收公示、拨款凭证等相关资料认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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