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九条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高企,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组织区域内高企抓紧填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年报同步流程如下:
1、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或直接输入网址www.innocom.gov.cn进入(账号密码和火炬统计账号相同)。
联系方式: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2、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要办理”
3、选择左侧“高企年报”,点击“添加”按钮
4、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待数据同步完成后,请检查内容无误后才点击保存并提交,防止有数据错误、防止没有正常导入是空表。一定检查无误后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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