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支持管理办法》(皖国科办〔2020〕1号),决定开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集中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与国内外相关单位联合申报。(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新建和重大性能提升项目。以高水平创新主体为依托,建设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或系统,为高水平研究提供平台支撑。(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项目。以创新平台为依托,与国家实验室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互为支撑,致力于提升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领域及相关前沿交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能力。(备注:《项目管理办法中》第四类“重大科技成果熟化转化项目”另行通知申报。)(一)申报类别中的第1、2类项目应已列入或将列入国家有关规划、计划。(二)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工程目标、产业化目标。(三)申报项目应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立项等前期要件审批。
(一)各地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写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项目入库申请报告(附件2)、目标协议书(附件3,暂不用盖章)。(二)各地对项目入库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上报请示(以政府行文)、项目入库申请表、项目入库申请报告、目标协议书一套书面材料于7月17日下班前报市发改委科学中心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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