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详见省经信厅网站(网址:http://jx.ah.gov.cn/sy/wjgg/142310671.html )。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单位(企业)对照《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按程序进行填报,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附件2、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2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附件3在系统中填报。 附件4由申报《指南》第(三)类项目的企业填报。 附件5 、6由申报《指南》第(七)类项目的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企业填报。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2.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19〕752号)规定开展项目现场核查,除《指南》第(一)、(二)、(六)、(九)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市)区、开发区现场核查比例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并填写2020年合肥市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现场查验记录表(参考模板、可据实调整)(附件7)。
3.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8月13日前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括: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8)、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电子版同时发送sjxjzcfgc@163.com。
4.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7月15日上午10:00前报送具体项目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市经信局政策法规处,参照附件9模式,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
5.项目申报具体类别请咨询市经信局相关处室,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9。
合肥市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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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
申报优秀智能硬件产品信息表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申报单位 名称 |
所在地市 (直管县) |
产品简介 (200字以内) |
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在同类产品中的领先水平 (100字以内) |
产品销售情况 | 产品市场占有情况 | 产品创新研发情况 | 产品已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 (件) |
产品已获得第三方认证/检测情况 | 产品获奖情况 |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产品计量单位 | 2017 | 2018 | 2019 | 主要应用领域 | 国内 | 国外 | 主要的 技术来源 |
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万元) | 研发团队人数 |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 | 研发负责人情况简介(100字以内) | 发明 专利 |
实用 新型 |
软件 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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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 | 销售额 (万元) |
其中:出口额(万美元) | 销售量 | 销售额 (万元) |
其中:出口额(万美元) | 销售量 | 销售额 (万元) |
其中:出口额(万美元) | 主要销售地区 | 主要客户 | 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 | 主要客户 | |||||||||||||||||||
备注:如申报产品属于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必须在“产品已获得第三方认证/检测情况”中填写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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