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申报条件
新申报园区须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和园区功能定位。
(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
(二)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
(三)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并经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四)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
(五)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
此外,为规范园区管理和保障园区建设质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园区申报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园区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要有明确的主导产业,注重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规划合理,核心区四至范围明确、总面积1万亩以上、区块数量不超过2个;四是应建有科技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服务能力;五是强化园区对创新型县(市)和扶贫等工作的支撑作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设核心区位于创新型县(市)或贫困县的园区。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2
编号: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参考格式)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编制
年 月 日
园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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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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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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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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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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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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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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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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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区 网 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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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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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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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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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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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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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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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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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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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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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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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园区的代表性与必要性(限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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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园区产业特色与发展基础(限1500字以内) (包括:主导产业及发展现状;入驻企业发展情况;产生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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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园区创新创业条件(限1000字以内) (包括:现有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状况;研发条件;投融资情况;研发、推广与科技特派员等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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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园区的管理与政策(限500字以内) (包括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出台的相关扶持发展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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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园区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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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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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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