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2019年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正式开始!该项目每年评审1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2家。县政府向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奖牌,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对象
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申报时间
(一)申报企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申报意向表(附件1)报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以下简称评审办)。
(二)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0年2月15日前报评审办。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效显著;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县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
(五)获得镇政府或县政府主管部门的推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三)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的;
(四)近三年内在国家、省、市、县质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五)近三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在本地区发动广泛宣传,引导、推荐有竞争力的企业积极申报,营造追求卓越绩效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制作《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U盘两份(电子版申报材料),按时按程序上报。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QQ:28852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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