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兑现工作安排及报送时间
2019年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兑现工作分批进行,前期已开展了两个批次的兑现工作,本次开展的为第三批政策兑现,兑现事项、兑现批次、事项发生时间、申报材料等详见政策兑现执行表(附件1)。
第三批政策兑现的申报材料,企事业单位请于2019年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于2019年7月11日前将已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本市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度良好、无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且符合《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奖补资金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内容(附件2),按相关批次的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平装)报送至各县(区)科技局或市直部门。
(二)县(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初审。各县(区)科技局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并按要求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2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科室。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照《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内容,对本部门承担的奖补科目申报材料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符合政策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名单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局要加大对《意见》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如实申报。
2.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查。
电话:0551-65300518 18755150022(微信同步) QQ:2881391787
蚌埠市创新办
2019年6月14日
卧涛首页 | 关于卧涛 | 高企认定 | 专利代理 | 科技项目申报 | 成果转化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解疑答惑 | 联系卧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