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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4/26  浏览次数:3147

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壮大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小企业质量和效益,构筑具有市场影响力和梯次发展的科技型企业成长高地,根据《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合经区管[2017]180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科技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

  (二)企业每年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年销售收入总额的3%或企业每年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15%;

  (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数不少于1项或Ⅱ类知识产权数不少于3项;

  (四)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企业具有健全的团队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网上注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www.hjqservice.com)注册用户,必须确保数据准确完整,通过用户审核后,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书,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企业只能在“服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已在“服务平台”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申报。(网络填报技术支持:工程师,18756586129)

  (二)需上传的附件材料。

  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书。

  2、申请入库企业未来三年规划目标分析。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获得资质和荣誉情况等。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2、申请材料。根据所需材料要求,完整填写上传申请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不再接受申请入库。

  四: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5月28日

  五:其他

  经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入库的企业进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并与入库培育企业签订培育协议书。

  联系人:操佳、王瑞鹍、刘晨茗(管委会B座2311室)

  联系电话:63679366、63679333、63679379

  附件:

  1、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2、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书

  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协议书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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