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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4/26  浏览次数:3204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接省、市发改委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70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三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所处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范畴,产品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

  (一)重大工程:要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围绕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有望发展成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新兴产业领域进行组织申报。

  (二)重大专项: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产业领域内有重点企业,以发展产业为目标,通过关键技术突破和技术集成,开展工业化试验或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有形成产业集聚的前景。

  二、重大工程和专项的政策说明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政策说明如下:

  (1)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

  补助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对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补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

  (2)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补助研发试制投入。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资金补助到市,由市与专项承担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并进行监管。

  (3)联系与区别

  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是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后备力量,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且具有一定发展基础,通过 3 年左右时间,能够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是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的后备力量,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即将实现产业化且具有一定的创新研发基础,通过 5 年左右时间,能够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是高新区范围内注册企业(税务关系在高新区),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申报基地所属产业(行业)相关内容;

  2.按照“三重一创”政策要求,纳入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的企业及项目不再申报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

  3.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及当前建设进展,研究决定申报方向。对处于开工建设过程中的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周期2年内的,建议申报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对处于技术研发攻关即将产业化的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周期超过2年的,建议申报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4.参考信息:http://xxgk.ah.gov.cn/UserData/DocHtml/731/2017/9/12/443786406087.html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6.请认真填写申报概况表(见附件1)及编制大纲(见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批准、核准或备案等文件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406声谷办。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5点。

  联系人:姚展堃,联系电话:65860314,邮箱:1762918865@qq.com(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1、申报概况表.xls

      2、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申报材料编制大纲.docx

      3、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材料编制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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