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有关服务机构: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现征集经开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服务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范围
创新券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测认证机构、证券公司、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财务咨询机构、科技咨询机构。
二、服务机构条件
(一)相关服务机构须达到以下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服务业绩,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名。
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服务业绩,执业律师不少于10名。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至少取得区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称号,且创新券只能用于抵扣平台组织的培训、双创大赛等产生的费用,不可用于抵扣房租。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持证专利代理人不少于5名。
财务咨询机构:具有财政厅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至少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人员5名且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科技咨询机构:上年度成功服务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企业资质等服务不少于10家。
认证机构:具有有效CNCA的相关资质。
检测机构:具有有效CMA或CNAS的相关资质。
上述服务机构需在合肥经开区注册或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且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经开区。
(二)对行业地位领先、业绩突出、企业服务需求量大的国内外优秀服务机构,可单独提出申请,经评估通过后列入创新券服务机构范围。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可于2018年11月20日至 2018年12月5日期间内登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jqservice.com),注册并填写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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