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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4/19  浏览次数:1078

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池政办〔2021〕14号)(以下简称“政策”)、《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池科〔20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池州市产业扶持政策“免申即享”项目清单的通知》(池营商环境办〔2022〕40号)(以下简称“免申即享项目”)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4日-4月29日(公休日除外)。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对“免申即享”项目(见附件5),不需要提供申报材料,根据市营商环境办要求统一在“惠企通”政策平台申报;对非“免申即享”项目,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扫描件报所在地科技业务主管部门。

2.审核。各地科技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报请各地同级信用办、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人民法院等部门核查申报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严重失信、重大环保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刑事犯罪等情况,确定拟推荐项目汇总报县区政府、管委会(含“免申即享”项目)。

3.推荐。县区政府、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盖章。

 

三、有关要求

1.“政策”第(一)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双十强”项目,若同一企业同时入围“双十强”企业名单,取其在R&D经费支出强度中的排名。

2.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各地科技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政策条件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报经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盖章,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至邮箱)、申报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政务中心二楼科技、经信类综合窗口(市科技局政务中心窗口);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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