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贵池区科技局、各县科经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市科技局各对口业务科室:
2017年申报立项的市科技专项目前都已到期,根据《池州市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池科〔2018〕29号),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市科技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验收流程和验收材料按照《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皖科资〔2019〕33号要求执行;
2、各项目管理单位2020年4月底前完成属地项目验收材料初审后将项目验收材料和验收申请表报送到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室进行审核;
3、各对口业务科室2020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工作;
4、各对口业务科室2020年6月底前将全套验收材料报综合计划科存档。逾期视为不通过验收。
5、各对口业务科室和各项目管理单位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完成成果登记工作。
请各项目管理单位按照要求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时完成验收任务。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池州市科技专项项目验收申请表
池州市科技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