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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2021年芜湖市开展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0-25  浏览次数:1491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20〕46号)精神,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和绩效评价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暂行)》(芜科计〔2017〕144号)和《芜湖市科技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绩效考核扶持政策等4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芜科办〔2015〕37号)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度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8102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科技部、省科技厅验收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四个方面,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度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有关要求

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

2.按照《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自评表》,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0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

4.2020年度财务报告。

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省科技厅验收认定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四个方面,对省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

2.按照《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绩效自评表》,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0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

4.2020年度财务报告。

三、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

(二)评价内容

从体制机制、人才团队、创新能力、创新效益、开放协调等方面,对省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

2.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0年度财务报告。

四、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按照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清理结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0〕144号)及《关于同意合肥工业大学等9家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的通知》(皖科智秘〔2020〕382号)的院士工作站名单。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对院士工作站2020年度基础建设和双方合作业绩进行评价。

(三)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

2.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情况简表。

3.按照《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指标》,逐项准备附件材料。

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包括培育)

(二)评价内容

从在孵企业、毕业企业、专利情况、财务营收、人员就业等方面,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0年度基础建设和双方合作业绩进行评价。

(三)申报材料

1.按照《芜湖市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报书》,逐项准备附件材料。

2.按照《芜湖市2020年度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逐项准备附件材料。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政策兑现的依据。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各项绩效评价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后,于11月5日前随推荐报告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一份胶装),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到whskjjptk@163.com(备注好平台类型、平台名称、发件人、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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