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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芜湖市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7-1  浏览次数:1302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申报,并于2021年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企业或园区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经发局。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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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 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 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 13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工作内容

一) 推荐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请各市经信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园区 开展申报,推荐符合要求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 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于202171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文件及 汇总表1份,企业或园区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1 份)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 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 提交我厅。

二) 复核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

请各市经信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本地区2018 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有关单位(附件3 ) 现场复核,并将复核情况,特别是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名单、 原因和相关佐证材料,于715日前随推荐名单一并报送我厅。

、有关要求

-)绿色工厂。

1 请各市经信局从现有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中择优推荐,每市 推荐数量见附件1。同时抓紧督促前五批绿色工厂名单内企业开展绿 色制造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确保715日前辖区内国家级绿 色工厂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率达到90%以上。

2 推荐的绿色工厂指标应与我省已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 制造水平进行对标,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地区同行业已 有绿色工厂,且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合成 氨、甲醇、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 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有关情况应 在评价和推荐材料中予以说明。

二) 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215 月)”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 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三) 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 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 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推荐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 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每市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

 

不超过1个。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选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 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 快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 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其他注意事项

各市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存在《通知》中“不得申报绿色 制造名单”情形的不得推荐。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第三 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的把关,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荐工作。 评价报告有关要求和表格电子版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申报材料要双面印刷,内页不使用铜版纸,封面不使用硬纸 壳类材料,书脊位置用黑体字注明申报企业或园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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