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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9-23  浏览次数:120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1〕223号),全国大赛分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按照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总工会、团省委将共同举办2021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就省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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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省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竞赛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产业人才与合作处。组委会及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赛项设置

省赛分为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EDA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三个赛项。

其中,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为双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EDA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均为三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

三、主要内容

三个赛项均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参赛选手通过理论考试选拔后,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具体日程安排、选拔规则、命题原则和考核范围等内容请见附件3-5方案。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报名人员思想品德优秀,身体素质好,在赛项相关领域具备较高的职业技术应用技能水平。

(二)各单位、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每名选手只能报名参加其中一个赛项的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另设一名领队,领队不参加比赛。

(三)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奖项设置

(一)赛项各组别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队伍名额分别占参加实际操作竞赛队伍总数的10%、20%和30%。

(二)对职工组、教师组各赛项一等奖前6名(即前6支参赛队伍,下同)选手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第1名选手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2-3名选手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对获得职工组、教师组第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且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由团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四)对获得职工组(不含教师)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五)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杯、证书。

(六)其他以组委会名义颁发奖项:

1. 对获得各组别一等奖队伍的教练(每支参赛队伍指定1名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 对获得各组别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3. 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评选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成绩,对获得此成绩的选手均给予对应奖励。

六、参加全国决赛资格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决赛将于11月中旬在深圳举办。根据全国大赛通知要求,获得省赛各组别前2名的选手将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大赛决赛。选手主动放弃参加全国决赛资格的,名额按总成绩顺延。

七、报名方式

请报名选手填写报名表(附件6)并于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或通过指定链接报名。工作人员将审核参赛资格并确认回复。所有赛项报名截止时间均为10月10日20:00。报名和咨询方式如下: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工信、教育、人社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省内企业职工,院校教师、学生参赛。

(二)请承办单位、所有进入比赛现场的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比赛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2021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2),科学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参赛选手、工作人员(含领队、驾驶员、服务人员等所有进入比赛现场人员,下同)均须填写并提交《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7)后,方可进入比赛现场。承办单位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成所有参赛人员、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后,填写《健康状况排查承诺书》(附件8)提交主办单位。

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参赛选手注意人身、财产和往返交通安全。自行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保单有效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选手凭身份证、报名表、保单复印件、《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等参加相关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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