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和国家及省有关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认定工作通知要求,请你们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编写申报材料,并于9月13日前报送申请材料和上报文。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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