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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项目申报

关于淮南市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18  浏览次数:1197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1〕102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按照《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省申报文件)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县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并登录省经信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网上申报请于8月25日前完成。

 

二、现场核查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按照规定开展项目现场核查,除《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第(十)(十四)(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类、《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二)(三)(四)(六)(七)(十)(十一)(十二)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经信主管部门将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1.各县区经信部门于8月17日上午12:00前报送具体项目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市经信局办公室,参照市经信局联络模式(联系人:陈凤水,5361508),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

2.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9月1日前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各县区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附件4)、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制造强省政策,中国声谷政策电子版发送,民营经济政策电子版发送。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政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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