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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举办第九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7-15  浏览次数:1361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 台,营造科技创新氛围,弘扬科技创新文化,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吸引省外优秀创业团队及企业到江苏创新发展,经研究 决定,由省科技厅、省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省工商联共同指导举办第九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第九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1. 第九届大赛作为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将 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50号)要求,在参赛条件、时间安排等方面与国家大赛保持一致。第九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赛事组织工作。

2. 各设区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第九届大赛地方赛,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公布地方赛组织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模式,采用线下或网上路演等方式组织比赛。

3. 各地要结合往年工作情况,细化地方支持政策;强化对大赛参赛项目的数据统计与分析,跟踪发展动态,了解创业需求, 做好深层次创业服务;加大地方赛宣传力度,并与全省大赛联动, 共同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4. 第九届大赛行业赛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比赛,分别由南京鼓楼高新区、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南通创新区、常州高新区、常熟高新区和宜兴环科园承办;总决赛由南京江北新区承办。上述承办单位在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具体做好相关赛事组织工作。

5. 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执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 “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大赛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好地方赛组织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落实,加强对赛事全流程的监督,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篇:制造业创新中心。


附件:第九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方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7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九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方案

 

一、大赛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营造科技创新氛围,弘扬科技创新文化,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广泛吸引省外优秀创业人才汇聚江苏,引导更广大的社会力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新动能。

二、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自立自强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指导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支持单位

江苏银行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承办单位

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南京江北新区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南通创新区协办单位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


 

各设区市科技局

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各国家、省级备案众创空间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江苏省天使投资联盟

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 席

王 秦 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副主席

洪 浩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公永刚 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万军 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高 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苏春海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赵建国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赵 光 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

张宏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潘文卿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


 

周 洁 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委 员

李子阳 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处长徐 浩 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主任

刘 波 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规划处处长,兼科技宣传办公室主任

王铁山 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马鸣川 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处副处长顾 俊 省科学技术厅监督评估处处长

万发苗 省科学技术厅科研机构处(行政审批处)处长杨天和 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郦雅芳 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处长张少华 省科学技术厅区域创新处处长

张海进 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处处长

杨小平 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主任、省外国专家局局长赵扬威 省科学技术厅对外合作处处长

王 建 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李炳龙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知识分子工作处)二级

调研员

陈仁云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陈 辉 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协调和技术处处长

柯 瑶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许正亚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蒋云涛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曹 杰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陶 莉 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年发展部部长、一级调研员罗向阳 省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处处长办公室

设在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承担大赛日常组织协调工 作,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太生任办公室主任,各承办单位指派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负责大赛评审工作,由投融资专家、技术专家组成。其中投融资专家须具备较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评审专家均从“省级科技计划专家库”中挑选。

四、参赛条件

第九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第九届大赛) 按照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曾在前八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的、前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行业总决赛获得名次的团队和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参赛企业或团队如在申报材料、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处在大赛何种阶段或赛后,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及奖励、记入信用档案,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 参赛项目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团队、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 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

4.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参赛团队,相关知识产权 权属人为核心团队成员,或核心团队成员通过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等纠纷。

5. 参赛团队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 等行为并签订承诺书。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 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 市企业。

3. 企业组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工商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赛,其中2020年1月1日(含)  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它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4.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江苏境内。

5. 入围省行业赛的成长组企业,在设区市科技局推荐时须 获得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五、赛事安排

第九届大赛包括地方赛、行业赛和总决赛等环节,具体赛事与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第十届国家大赛)相衔接。全年赛事安排如下:

(一)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团队和企业自愿登录“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官网统一注册报名,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24时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各设区市科技局登录大赛管理系统,对照参赛条件,对辖区内已报名注册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参赛资格确 认,确认通过的报名项目为有效报名项目。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

(三)地方赛

地方赛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包括比赛、审核及推荐等环节。

1. 比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线下或网上路 演方式组织比赛,产生拟推荐晋级行业赛的项目名单。

比赛时间:2021年8月中上旬

2. 审核及推荐。按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工作要求, 负责对本地区拟推荐晋级行业赛的所有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审 核,并将盖章的推荐晋级项目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下旬

(四)行业赛

全省共推荐585个项目晋级行业赛。其中按有效报名数占比分配名额480个,每场行业赛80个(团队20个、初创组企业20个、成长组企业40个);基础名额78个,每个设区市6个(团队组至多1个,行业不限);奖励名额14个,奖励给总决赛和行业赛承办单位,每家2个(仅限承办单位辖区内参赛企业,行业不限); 符合参赛条件的首届长三角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13个。如某行业领域出现团队/初创组企业/成长组企业全省有效报名数均低于50/50/100个的情况时,则将上述有效报名项目根据所属行业领域调整至其他相关联行业参加比赛,并对所涉及行业晋级行业赛及总决赛的名额分配作相应调整。

1. 晋级名单复核。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晋级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团队和企业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公示的团队和企业方可参加行业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复核时间:2021年8月下旬

2. 比赛。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比赛,分别由南京鼓楼高新区、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南通创新区、常州高新区、常熟高新区和宜兴环科园承办。

比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成绩排名现场公布。赛后经审核,晋级总决赛名单在大赛官网公示。对参加行业赛的团队和企业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优秀团队和优秀企业称号。

比赛时间:2021年9月中上旬

(五)总决赛

总决赛由南京江北新区承办,比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设1个评审组连续为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评审,评审组共32名成员,其中创业导师7名、评审团专家25名。

团队组12个项目(每场行业赛晋级的2个项目),通过评审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8个。

初创企业组18个项目(每场行业赛晋级的3个项目),通过评审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2个。

成长企业组30个项目(每场行业赛晋级的5个项目),通过评审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20个。

获奖总数共计60个,其中一等奖3个(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各1个),二等奖17个(团队组3个、初创企业组5 个和成长企业组9个),三等奖40个(团队组8个、初创企业组12 个和成长企业组20个)。总决赛结束后进行颁奖,获奖名单在大赛官网公布。

总决赛时间:2021年10月下旬

(六)国家大赛

按照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根据行业赛成绩择优推荐我省初创组企业和成长组企业参加第十届国家大赛。

国家大赛时间:2021年10月-11月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赛事时间节点和相关安排如有调 整,将另行通知。

六、评选规则

依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标 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财务分析”、“团队”等方面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

七、大赛服务

组织大赛宣讲会和培训会,帮助参赛项目顺利参赛;举办主题论坛、创业辅导等活动,提升参赛项目创新创业能力;利用大赛及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江苏人才创新创业路演中心等平台,常态化开展项目展示、融资路演、辅导培训等活动;推荐优质团队项目与我省各类创新载体进行对接,推动项目落地发展;邀请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对优秀团队和企业进行宣传报道。

八、地方赛事组织

(一)举办地方赛

1. 各设区市科技局牵头负责本地区地方赛组织工作,地方 赛整体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具体赛事安排及时间节点与省大赛保持同步;赛事组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把党风廉政 建设和地方赛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地方 赛评审、审核及推荐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赛事的管理,负责对与大赛有关被投诉、举报或有异议的团队或企业进行认真核实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3. 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 标准组织地方赛评审,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答  辩现场应进行录像,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 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团队和企业收取任何参赛 费用。鼓励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办地方赛,采用赞助、冠名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支持地方赛。地方赛主名称为:第九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 XX 赛区(“XX”为设区市名称),同时可冠以具有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二)做好报名组织及资格确认工作

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企业报名参赛;对辖区内已注册报名的参赛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的报名项目为有效报名项目。

有效报名项目组织名额要求如下: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各市组织项目不低于280个; 南通、扬州、泰州各市组织项目不低于240个;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各市组织项目不低于200个。充分调动辖区内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

创空间等载体的积极性,组织优质项目参赛。各国家级高新区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25个,各省级高新区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10个;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5 个,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2个;各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2个。

(三)做好项目审核及推荐工作

1. 项目审核。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 切实加强审核把关。

(1)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设区市科技局应督促被推荐晋级行业赛的团队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述团队和企业应对上报的所有材料承担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被推荐前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2) 组织落实尽职调查工作。地方赛现场比赛结束后,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拟推荐晋级行业赛全部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承担相关 工作经费,确保参赛项目的真实性。

(3) 审核参赛PPT真实性。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参赛条件及参赛项目的报名材料,汇总并审核辖区内拟推荐晋级行业赛的团队和企业PPT,确保PPT内容与报名资料相符,不得出现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4) 审核成长组企业入围资格。对拟推荐晋级行业赛的成长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已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未获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成长组企业不予推荐。

(5) 严格落实全面审核工作。对推荐项目主体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知识产权、荣誉资质等进行全面审核,严禁虚报项目、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并对推荐项目出具信用承诺书。

2. 项目推荐。经审核后,各设区市科技局应将本地区拟推荐晋级行业赛项目汇总表和信用承诺书、尽职调查表、参赛PPT、各设区市科技局信用承诺书等材料报送至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做好地方政策制定工作

1. 为地方赛获奖项目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2. 对参加省行业赛、总决赛的优秀团队和优秀企业优先给 予各类地方科技计划支持。

3. 协调辖区内科技园区做好参赛团队的落地孵化工作,所 在园区应提供房租减免、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


 

九、支持政策

对参加行业赛、总决赛的优秀团队和企业,提供以下支持:

1. 奖金奖励。对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于2022 年2月28日(含)前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 分别给予新注册企业10万元、6万元和3万元奖励。

2. 省“双创计划”支持。总决赛一二等奖获奖项目成员,符 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下年度省“双创计划”,不受申报推荐名额限制(已成功申报省“双创计划”的不重复申报)。

3. 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鼓励天使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投资参赛团队和企业。对具体实施投资且投资后符合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天使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 给予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

4. 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支持。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参赛企业, 给予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

5. 合作创投机构支持。参赛团队和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大 赛合作创投机构。

6. 合作银行支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由江苏银 行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授信支持。参赛企业,将推荐给合作银行优先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十、相关专项赛

1. 苏南全球创客大赛。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继续举办第七届苏南全球创客大赛,比赛方案另行制定和公布。

2. 特色产业专项赛。聚焦纳米新材料、先进碳材料等我省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链,举办专项赛,比赛方案另行制定和公布。

十一、风险防控及监督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

〔2018〕1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大赛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省科技厅有关专家遴选回避及轮换、专人专机负责、评审信息保密、全程接受监督等工作纪律,在地方赛、行业赛、总决赛等环节设置监督专员,加强对赛事的全流程监督。为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举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25-8323279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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