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项目申报

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科技厅关于深入开展科技“三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6-15  浏览次数:121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 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按照厅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在全厅系统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科技人员“三服务”行动,并将其作为深化“五抓五促”专项行动、细化“惠企利民”服务的具体举措。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一、总体要求

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科技“三服务”行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融合推进“五抓五促”和科技创新工作,把科技人员所盼、创新主体所 需、体制机制所困作为切入点,既立足眼前、解决科技人员和科技企业“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的体制机制,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服务企业

1. 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

主要举措:(1)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完善重点项目攻关机制,聚焦第三代半导体、自主可控软件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10项左右重点科技攻关项目。(2)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瞄准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 部署50项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力争形成创新先发优势。(3) 聚焦制约产业高端攀升的“卡脖子”环节,组织实施40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

(4)围绕“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做好纳米新材料、先进碳材料产业链推进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高新技术处

2. 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

主要措施:(5)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新建200家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组织第二届江苏企业(研发机构)创新案例大赛,举办企业研发机构学术沙龙, 开展企业研发管理体系贯标、创新方法培训与咨询服务等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科研机构处、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

3. 企业创新国际化能力提升行动

主要举措:(7)联合挪威、以色列、芬兰等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双方联合征集并支持一批企业间产业创新合作项目。(8) 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捷克技术局、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等境外合作伙伴,共同举办技术项目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合作伙伴,促成项目合作。(9)支持南京办好“中俄科技创新年” 活动,推进与俄罗斯大院大所建立紧密创新合作关系,开展产业创新合作。(10)进一步提升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剑桥大学南京创新中心等在苏国际一流创新机构的技术转移转化能力与成效,服务企业国际创新合作需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对外合作处

4. 开展定向择优、联合招标等服务企业行动

主要举措:(11)优化完善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方式,统筹政府与市场、竞争与合作、自主与开放的关系,持续深化“揭榜挂帅”、定向择优、联合招标等机制,推动形成需求导向明确、引领特征明显、攻坚力量完备的协同攻关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资源配置处5.推动校企产学研合作

主要举措:(12)加强与重点科教单位全面合作,推动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 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模式创新和环境优化。(13)举办江苏技术转移大会、高校院所走进镇江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和高校院所服务苏北五市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等品牌活动,升级完善并充分发挥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功能,为校企搭建起便捷高效的线下线上对接平台(14)选聘一批科技人才到我省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引导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要素向江苏企业集聚。

(15)组织实施一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鼓励国内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科学研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域创新处

6. 创业企业科技成长能力提升服务

主要举措:(16)联合扬州、盐城、南京江宁、张家港市等地方科技部门,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走进企业,梳理相关地方重点企业的技术需求,依托“中国创新挑战赛”的组织举办,通过“揭榜挂帅”机制征集技术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7)深入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举办6场以上政策解读、专题辅导、融资路演等科技金融进孵化器活动。(18)加大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尽早享受各类优惠政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7. 创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服务

主要举措:(19)推动面向企业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聚焦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量子科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挖掘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广泛征集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推动前瞻性关键核心技术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技联在线)线上精准推送功能,通过大数据分析为企业开展技术成果、创新需求等科技资源的精准推送。线下围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举办产学研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20)面向企业创新活动进行动态体检和诊断,为企业提供成长特训、创新资源对接、应用场景开发、政策工具研究等服务,助推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21)指导和推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面向领军型科技企业提供技术攻关、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人才引进、两化融合贯标、绿色发展技术咨询等专业化科技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8. 企业技术需求“揭榜挂帅”服务

主要举措:(22)对接企业的科技创新需求和广大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技术团队的科研成果,开展企业需求张榜,高校院所等技术团队在线揭榜、线上智能匹配、线下精准对接的J-TOP创新挑战季等技术转移“揭榜挂帅”系列品牌活动。(23)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市场服务工作网络及技术经理人队伍作 用,聚焦为科技创新一线办实事、解难题,高质量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省科技统筹服务中心、省技术市场

9. 农业科技企业成果转移转化

主要举措:(24)依托“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引导农业科技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涉农高新技术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25)依托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体系和省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网络资源,组织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对接交流、项目路演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牵头单位: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服务基层

10. 培育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

主要举措:(26)组织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工作调研,在国家高新区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遴选实施试点项目,指导国家高新区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科技成果处11.赋能地方产业创新

主要举措:(27)聚焦宿迁等部分市、县高新技术主导产业, 帮助梳理产业链发展现状,产业链供应链的堵点断点痛点,集聚产业大数据,为形成产业链图谱、搭建产业大脑创新服务平台, 提出一体化解决方案,协助突破产业瓶颈,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12. 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主要举措:(28)举办全省高新区学习培训班,组织开展《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讲。(29)修订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高新区综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推动建立国家高新区与省级部门直通车制度,进一步推进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30)推动高新区以升促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域创新处

13. 高标准建设南京国家农高区

主要举措:(31)加快推进南京国家农高区“4+1”专项规划落地实施,围绕绿色智慧农业建设主题,突出需求导向,集聚创新资源,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强农高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32)指导南京国家农高区筹建国家健康食品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尽快在农高区落地。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农村科技处

14. 推进常熟市、海安市县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

主要举措:(33)推进省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34)探索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县域发展路径,推进高质量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建强产业创新载体和平台,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持续完善创新激励政策,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15.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升省临床医学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主要举措:(35)针对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疫情常态化防控

需求,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组织实施一批临床医学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创新临床诊疗专项技术方法,攻克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并转化为诊疗技术指南,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并优化医疗服务模式。(36) 加快推进慢性肾病、血液系统疾病等2家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在应对重大疾病挑战、破解医改难题、建设健康中国和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37)加强对已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更多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区域分中心落户我省。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16. 积极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主要举措:(38)组织召开睢宁县“五方挂钩”帮扶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强化与后方单位对接,瞄准发展堵点难点,切实把帮扶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39)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睢宁行”活动,推动科技成果、人才、项目的精准对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农村科技处

17. 提高基层科技统计人员服务能力

主要举措:(40)组织全省科技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开设江苏科技统计网统计法律法规专栏,编印《科技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推动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理解和执行统计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和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

18. 精文减会为基层松绑减负

主要措施:(41)制定并细化厅机关精文减会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42)加强发文和会议统筹管理,严控发文数量,精减会议活动。(43)对企业、基层和科技人员的来文来信,进一步加快运转速度、提高运转效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办公室

19. 省科技厅与南京市科技局党史“共学共建”

主要举措:(44)党史共学,走进学习教育基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青年学党史,加强机关党建交流。(45)实事共办,共同解决科技企业和基层的困难事、烦心事。(46)发展共谋,建立双向交流互动常态化机制,谋划重大战略规划,共探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重大科创项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四、服务科技人员

20. 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

主要举措:(47)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七项行动:一是进一步完善减表行动;二是强化解决报销繁琐行动;三是深入开展检查瘦身行动;四是加快推进精简牌子行动;五是有效推进精简帽子行动;六是全面推进“四唯”清理行动;七是积极推进信息共享行动。(48)实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四项新行动:一是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二是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三是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四是科技政策宣传行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21. 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试点

主要举措:(49)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推动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完善赋权管理制度和赋权成果负面清单制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22. 上下联动的科研诚信体系试点

主要举措:(50)加快建设全省科技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南京、镇江等设区市开展信用管理平台分站建设试点,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体系。(51)探索科技监督工作新范式,选择部分省科技计划,探索随机抽查、重点监督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监督评估处

23. 高质量引进外国人才服务

主要举措:(52)推进外国人来苏工作、居留许可单一窗口便利化办理。(53)支持外籍人才深度参与我省科技创新活动, 实施外专百人专项计划,高水平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探索创建省级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54)指导制定出台《南京都市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两省九市外国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引智办

24. 优化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全流程服务

主要举措:(55)开展宣讲辅导,面向基层科研人员,针对职称申报事项、资格条件、政策口径等重点内容开展宣讲辅导, 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标准理解不透、政策掌握不清、填报信息不准等问题。(56)加强信息公开,加强职称评审相关环节信息公开, 对形式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营造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的良好学术氛围。(57)组织释疑解惑,根据年度评审结果,梳理申评人员未通过的主要原因,形成清单目录, 针对性地做好释疑解惑,帮助科研人员准确了解自身存在的短板瓶颈,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有效提升职称评审服务质量,改善职称评审效率,提高科研人员对评审工作满意度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牵头单位:人事处

25. 科技政策法规系列宣讲解读

主要举措:(58)面向企业科技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高校科研人员,基层科技管理人员等,做好各类科技创新重大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为高校院所、园区企业等一线科技人员,以及科技管理工作者提供指导,推动政策落实和发挥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五、有关要求

开展科技“三服务”行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科 技系统的具体化,体现的是科技惠民富民为民的初心使命。厅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从讲政治、谋发展、真服务的高度,自觉把科技“三服务”行动摆上重要位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服务项目落地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科技“三服务”行动在厅党组领导下开展。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责任清单要求,拧紧责任链条,卡住时间节点,凝心聚力抓好推进。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靠前调度,注重形势研判,扎口搞好协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坚持走在 前、作示范,着力形成上下贯通、系统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瞄准“五个聚焦”,抓实服务项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科技“三服务”行动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完成全年重大任务结合起来,突出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和为民排忧解难五个方面,紧盯服务对象和目标要求,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真正用党员干部“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机衔接,真招实策、真抓实干推进“三服务” 行动落地见效。要加强过程监督检查,跟踪做好“三服务”行动绩效评估,努力做到工作落实、过程扎实、成效真实。要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注重选树各类先进典型,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媒介,主动反映工作进展、特色做法和实际成效,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行动、基层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下一篇:专精特新申报。

相关文章

·关于江苏省对拟推荐申报2020-2021年度神农中华
·关于2020年度南京市溧水区 “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
·关于认定首批江苏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名单的公示
·关于江苏省认定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
·关于江苏省拟认定2021年大数据、 区块链产业发展试
·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及江苏省工
·关于印发《南京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
·关于2021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关于江苏省做好2021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
·关于南京市开展2021年度全市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年审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