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拟对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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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主体
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需有固定工作场所。
2.申报单位为专利代理机构的,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设立的专利代理主营机构;申报单位为商标代理机构的,需为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3.2020年以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名单,或存在挂证、无资质代理、不正当竞争、提交非正常申请等行为的机构,取消参评资格。
二、参评材料
1.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申报书;
2.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专利代理机构的,还需提供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申报单位为商标代理机构的,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证明;
3.2020年度财务报表;
4.申报书所列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可以佐证申报书内容的其它材料;
6.申报单位参评材料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单位需提交参评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经所科技人才局知识产科审核盖章后,送至南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8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采取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分别评价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业务侧重点,在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二者间选择其一进行报送,并在申报书封面“申报类型”中注明。
2.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需胶装。
3.申报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申报参评机构应予积极配合。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参评资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已获得奖励的,将立即停止发放,并追回相应款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18:00前。
附件: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020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申 报 类 型:
单 位 地 址:
申 报 联 系 人:
二〇 年 月 日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制
填 报 说 明
1.封面“申报类型”由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业务侧重点,在“专利代理机构”、“ 商标代理机构”二者间选择其一进行报送;
2.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3.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证明材料按申报表顺序装订成册。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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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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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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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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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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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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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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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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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负责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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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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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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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控股情况 |
□ 国有控股 □ 集体控股 □ 私人控股 □ 港澳台商控股 □ 外商投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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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按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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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财务状况(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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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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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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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单位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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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业务领域及各领域规模比例 |
□代理服务( %) □信息服务( %) □法律服务( %) □咨询服务( %) □培训服务(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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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由专利服务机构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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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 |
1.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请提供复印件)。 2.是否为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是〇 否〇 3.是否设立分支机构。是〇 否〇 (分支机构情况请另附表说明,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地和人数,并提供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明)。 4.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请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盖财务章) 5.现有从业人员 人,其中执业代理师人数 人(请提供执业代理师人员名录清单及执业资格证明); 现有专利诉讼代理人 人,双证人员 人;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人,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 人(请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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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服务 |
1.2020年度代理江苏省内专利申请 件,其中,代理江苏省内发明专利申请 件; 2.代理江苏省内专利授权 件,其中,代理江苏省内发明专利授权 件; 3.代理江苏省内PCT国际专利申请 件。 (1-3项申报单位不需提供具体明细,相关数据将以第三方机构核查数据为准)。 4.是否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是〇 否〇 如开展,截至2020年底,中小微企业入托数量 家,托管专利数量 件。 (请提供入托企业名录清单,需包含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托管专利数量等基本信息,并提供1份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协议;不需提供托管专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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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服务 |
1.中国专利奖获奖情况 所代理专利获得第21届中国专利奖(全省范围内) 金奖 件; 银奖 件; 优秀奖 件。 (获奖专利请提供获奖专利名称及专利号,以及代理证明); 2.高价值专利代理情况 代理机构所代理专利(限南京地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高价值专利的情况(代理机构不需要提供具体信息,南京地区高价值专利清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整理); 3.知识产权诉讼或维权代理情况: 2020年度知识产权诉讼与维权代理案件 件(请列表说明,并提供相关委托合同); 4.简要说明2020年度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情况,如专利质押融资、许可、转让、转化等(请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5.简要说明2020年度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情况,如开展专利导航、专利产业预警分析等信息服务情况(请提供服务项目收入证明、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6.简要说明2020年度承担政府部门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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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区)知识产权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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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由商标服务机构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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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 |
1.商标代理机构国家商标局备案证明; 2.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请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盖财务章); 3.现有从业人员 人,其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人员数 人。(请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人员名录清单); 4.服务机构是否获得2020年度中华商标协会评选的全国优秀商标代理机构或商标代理服务金牌示范单位,或员工获得 2020 年度中华商标协会评选的全国商标代理金牌服务个人 是〇 否〇(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 服务机构及所属员工是否获得省以上相关部门表彰或奖励 是〇 否〇(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 服务机构及所属员工是否获得市以上相关部门表彰或奖励 是〇 否〇(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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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服务 |
1. 2020年度代理江苏省内商标申请 件;代理江苏省内商标注册 件(申报单位不需提供具体明细,相关数据将以第三方机构核查数据为准); 2.2020年度代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件(申报单位请另附表列出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 3.所代理商标(全国范围内)2020年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是〇 否〇(如是,请提供相关证明); 4.所代理地理标志(全国范围内)2020年度获得地理标志证书或初审公告 是〇 否〇(如是,请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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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服务 |
1.知识产权诉讼或维权代理情况: 2020年度知识产权诉讼与维权代理案件 件 (请列表说明,并提供相关委托合同); 2.简要说明2020年度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情况,如商标交易转让、质押融资、品牌孵化等。 (请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3.简要说明2020年度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情况,或2020年度承担政府部门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情况。 (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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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区)知识产权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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