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
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根据《合肥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精神,制定如下政策。
一、促进应用基础研究
逐年扩大市自然科学基金规模,用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市级以上实验室、各类研究中心及其科研人员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一般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
二、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平台
对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公共服务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
三、鼓励建设双创载体
每年对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实施重大专项协同攻关
通过“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聚焦量子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给
市财政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参股引导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协同创新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引导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
本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与市级其他政策不重复支持。国家、省新出台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政策调整执行。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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