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农秘〔202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园区申报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于2021年3月12日(周五)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报送市科技局平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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