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项目申报

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21  浏览次数:1146

近年来,全省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的产业需求,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创新专业建设模式,合理组建专业群,实现了学校教学资源的整合优化,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品牌专业和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成果,以专业群建设提升全省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要求,省教育厅将立项并认定100个左右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特色鲜明、融合发展的高职(含职教本科和三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数量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申请立项,每校申请立项不超过2个。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申请“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专业群(无论是否纳入“双高计划”建设)不重复认定,无须申请。

申请高水平专业群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一)专业群中的各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已公布的专业或2015年后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组群专业数在5个以内(不可以将专业方向作为组群专业),专业群名称以群内最能够体现专业群特色的专业名称命名。专业群中,原则上应有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没有省高水平骨干专业的高职院校除外)。

(二)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三)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四)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二、申请程序和遴选方式

(一)申请程序。请各校认真按申请范围和数量组织校内遴选并排序;在确定省高水平专业群申报项目和申报顺序后,应在校内公示至少7天。

(二)遴选程序。项目立项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坚持公平竞争、规范工作程序、专家评议推荐、行政决定立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前公示,立项项目进行评后公示。

(三)建设管理。省高水平专业群的建设与管理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省高水平专业群从立项到验收的期限为两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附件1,每专业群提交书面材料一式3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电子材料);

2.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立项汇总表(附件2,每校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交EXCEL版电子材料);

3. 附件材料。装订为一册,不超过100页,包含但不限于学校专业群发展规划、相关专业群建设成果等。(每专业群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份)

(二)申报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20年11月27日前送达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606室)

四、其他

除职教本科和三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外,省教育厅还将立项并认定30个左右的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具体建设和遴选办法另行通知。

 

 

以上项目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相关文章

·关于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部分保护单位拟调
·关于南京市2021年拟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公示
·关于2020年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公示
·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
·关于2021年二季度南京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关于江苏省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试
·关于江苏省组织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
·关于南京市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结果公
·关于2021年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公
·关于江苏省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