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生产线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 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肥西县数字 化生产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 在我县依法注册、纳税的工业企业,具有2年以 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数字化生产线总投资达50万以上(发 票日期2019年1月1日以后),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在500万元以上;
(二) 经县主管部门备案、完成“数字化生产线”建设 任务;
(三) 需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过生产设备投资 补助资金;
(四) 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
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 展规划;
(五) 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在产品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 范带动作用。
(1) 生产制造数字化
数控装备投资额必须占生产装备投资额的20%以上,含 高档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和智能仪表等智能检验 检测装置的集成与应用。
(2) 检验检测数字化
能够利用传感器和网络技术,实现自动化生产线的在线 检测及监控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线安全运行。
(3) 生产管理数字化
信息化生产计划与调度的技术能应用在生产线上,包括 生产线关键设备有输出数字的接口,生产的执行、生产制造 过程的控制、物料消耗等数据能基本生成。
二、申报材料
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申报书(附件1)。 包括:
1. 企业基本信息
2. 生产线建设情况
(1 )设备总体概况
(2 )主要设备明细(每个主要设备1张表)
(3)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① 购置设备的合同;
② 银行付款凭证;
③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有设备投资补助资金印章)。
肥西县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
3. 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企业近一年的纳税证明
(3) 其它相关材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企业信息化 工作制度,首席信息官(CIO)制度,信息化组织机构,信 息化发展规划等。
4. 数字化生产线项目评分表
三、 认定程序
由乡镇园区组织企业申报数字化生产线项目,并按申报 条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行文上报 县经信局。由县经信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定后,组织专家 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数字化生产线项目指标评分应 在80分及以上(见附表3)。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在肥西报、 肥西县政务公开平台等媒体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 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予以认定。
四、 奖励政策
经认定为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的,每条生产线给予 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每一年度申报数字化生产线项 目1条(原则上全县每年认定总数不超过30条)。已申报 国家、省、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生产线不得重复申报。
五、 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园区)工业办(经贸局)要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经各乡镇(园区)工业办(经贸局) 初审并加盖乡镇(园区)公章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随推荐 文件报县经信局经济运行与信息产业推进科。纸质材料一式 一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申报书
( 年度)
申报单位:
详细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日期: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书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填写完整。
二、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申报材料请按目录顺序编写。
三、项目申报书统一使用A4纸,并打印装订,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四、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应经所在乡镇园区审查通过并加盖公章后报肥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和信息产业推进科。
目 录
第一部分 企业基本信
第二部分 生产线建设情况
一、设备总体概况
二、主要设备明细(每个主要设备1张表)
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等)
第三部分 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企业近一年的纳税证明
三、其它相关材料
第四部分 数字化生产线项目评分表
卧涛首页 | 关于卧涛 | 高企认定 | 专利代理 | 科技项目申报 | 成果转化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解疑答惑 | 联系卧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