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市经信局通知,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11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及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详见省经信厅网站(网址:http://jx.ah.gov.cn/sy/wjgg/144852581.html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 支持高端制造;
2. 支持智能制造;
3. 支持精品制造;
4. 支持绿色制造;
5. 支持服务型制造;
6. 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8. 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撑。
第(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四十五)类已开展,本次不再申报;第(十四)类、第(十七)类不纳入本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二)项目申报有关附件按以下要求填报:
1. 附件2、附件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2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附件3在系统中填报。
2. 附件5、附件6由申报第(一)类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5在系统中填报,附件6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3. 附件7、附件8由申报第(二)类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7在系统中填报,附件8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4. 附件9由申报第(十)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5.附件10由申报第(十二)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6. 附件11由申报第(十六)类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7. 附件12由申报第(二十二)类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8. 附件13由申报第(二十七)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合肥市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12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预期不受理),高新区经贸局于9月13日开始安排现场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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