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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宿州市开展2020年度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9-2  浏览次数:1400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以下简称“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规〔2020〕9号),根据《安徽省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智能办﹝2020﹞1号),现启动2020年度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具体分工。政策第1、2、3、4条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政策第5条由市数据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1.政策第1条提升创新能力,拟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

2.政策第2条建设支撑平台,拟申报平台应参考《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申报单位须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申请表》。

3.政策第3条支持项目建设,拟申报项目应符合《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2020年版)》,申报单位须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申请表》。

4.政策第5条完善基础设施,拟申报平台应符合《安徽省人工智能计算资源申报参考标准》。

 

三、申报材料。

请各地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省级资金不重复申报承诺。申报材料电子光盘按照5类事项分类刻录(一式两份),按具体分工于9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数据资源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电子邮箱,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宿州市更多2020年度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详情,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 15855199550(微信同号)

 

附件2内容: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

一、支持方向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人工智能产业数据、计算、技术服务等核心需求,基于人工智能语音识别、图像识别、人机交互、多模态信号处理等关键技术,搭建群体智能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开放服务平台、人工智能数据平台等人工智能开源和共性技术平台,面向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发者搭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基础数据集及行业数据集、算法库、模型库、应用解决方案模板、应用开发环境、测试验证服务等公共服务,降低技术门槛,缩短研发周期,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二、申报条件

1.平台应具备较为突出的技术实力和产业影响力,对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产业集聚、行业应用和生态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平台面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的人工智能共性资源和技术服务支持,能够大幅降低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门槛,带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发展。

3.平台至少带动20家以上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接入,对高校科研、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起到带动作用。

4.平台服务商承诺对平台建设及运维给予持续的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投入,保障平台持续运营发展。

5.平台服务商建立明确可考核的开放服务运行机制,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

 

附件详情:

 

1.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

 

2.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

 

3.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2020年版)

 

4.安徽省人工智能计算资源申报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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