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6、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
7、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
8、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现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安徽省政策咨询:0551-653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