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徽省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9/30  浏览次数:2803

   皖经信推函〔2018〕1248号

各市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按照《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解析、平台、安全4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1.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安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 申报的项目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3. 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建成项目,或虽在建设中但已具有示范效果的项目。
三、推荐工作要求
1. 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只能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各市经信委负责组织推荐项目,并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各市推荐项目原则不超过1个。
3.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4. 请各市经信委于2018年10月9日前将项目推荐意见函、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ahjxw.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四、联系方式
邮 箱:jiangchenjie@ahjxw.gov.cn;rensm@ahjxw.gov.cn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230001)

附件:1. 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 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 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

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重点围绕 种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开展试点示范。为做好项目遴选工作,特制订本要素条件。

(一)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1.建立工业互联网企业内网络和企业外网络,实现人、机器、车间与各控制系统、管理系统的广泛互联, 实现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处理,建成基于新建网络的工业应用与服务,确保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

2.建立工业互联网企业内网络,采用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TSN等技术,实现生产装备、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等要素的互联互通;

3.建立工业互联网企业外网络,采用宽带网络、NB-IoT、eMTC、SDN、ICN等技术,实现多个厂区、工业智能产品、产业链伙伴等的互联互通;

4.完成工业互联网企业内、企业外网络的IPv6改造,通过设备、系统IPv6升级或过渡技术,实现生产环境的IPv6网络覆盖与企业内、外网络互通;

相关文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2018年再生化学纤维(涤纶)
·关于安徽省做好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
·关于安徽省组织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
·关于2020年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第一批)拟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实施方案》的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关于安徽省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
·关于征集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