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新修订的合肥市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补贴政策如下:
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对节能环保产业化、重点工业节能节水技改、工业清洁生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等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单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奖补不超过200万元;其他类别项目单个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同类项目等额奖补。资金总量控制。
注意,最高是3000万元奖补,感兴趣的企业要重点关注一下,不妨尝试一下。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关于此次合肥市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对拟申报政策的项目从项目主体、投资额、建设时间、实施效果、示范引领等方面进行了要求。项目主体方面,主要参考《2019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合经信综合﹝2019﹞185号)中申报主体的要求。投资额方面,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参考原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要求,确定为3000万元;工业节能技改、工业节水技改项目参考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项目申报要求,确定为50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结合前期摸排情况确定为1000万元(初步摸排,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全市有4个);清洁生产项目和节能信息化项目参考节能技改项目确定为500万元。建设时间方面,由于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为首次纳入政策奖补范围,因此拟向前进行追溯,对2018年以来实施且未获得市级相关政策奖补的项目均予以支持,并要求项目稳定运行三个月以上,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实施效果方面,参考原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的相关要求,分类别进行了明确。示范引领方面,要求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相关行业或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
下面来了解一下申报条件中的具体细节:
(一)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其中,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支持。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其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工业节能技改、工业节水技改、清洁生产、节能信息化等项目不低于500万元。
(三)项目前期手续完善,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
(四)项目具备行业发展前景好、技术装备水平先进、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绿色发展效益显著等特点。其中:
1、工业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煤;
2、工业节水技改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5万m³;
3、清洁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氟化物等)减排不低于10%;
4、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利用量需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尾矿综合利用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年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污泥综合利用年利用量不少于1万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不少于5000吨,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年综合利用量不少3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总量不少于5000吨或总容量不少于500Mwh;
5、节能信息化项目中区域性节能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不少于200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实施后能源效率提升5%以上,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项目需完成三级能耗在线监测。
已获得合肥市2018年“支持企业(单位)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节水”奖补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针对工业绿色发展试点项目支持方向有:2019年重点对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进行支持(含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等方式开展的项目)。
(一)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装备等,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支持实施余热余压回收、能源梯次利用等项目建设。
(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采用高效节水技术和装备实施水效提升改造,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
(三)工业清洁生产项目。支持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及其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项目,从源头和过程削减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产生。末端治理项目不在支持范围。
(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尾矿、污泥等综合利用;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秸秆工业原料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等项目建设。
(五)节能信息化项目。支持区域性节能服务平台、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等项目建设。
合肥市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咨询电话:咨询热线: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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