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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池州市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7-23  浏览次数:1836

根据省皖科资秘皖科资秘〔2020〕21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池州市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分配:

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2项;开发区3项;贵池区(高新区)3项;东至县3项;青阳县3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贵池区各1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由石台县组织推荐2项。市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新型研发机构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不受名额限制。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贵池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文件中须注明申报公开竞争类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

二、项目申报时间:

各县区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的推荐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到市政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必须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有竞争力的项目推荐上来,增强我市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2、各推荐单位必须严把材料关,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不符合省厅申报通知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

3、各推荐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必须出具先行资助资金到位承诺函,项目通过市科技局组织的评审后,资金必须按时到位。资金到位证明和正式申报材料8月28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到市科技局对口科室。

4、各项目推荐单位应主动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开展信用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核查存在问题的不得申报。


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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