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进一步保障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根据6月3日《合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合就﹝2020﹞2号)精神,现将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及社保补贴政策相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小微企业增岗补贴”模块网上申报,无需再提交线下材料。
(三)经办机构
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16办公室
二、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对与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及大病医疗救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申请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
申请材料(文末附件下载):
1. 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1)
2. 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附件2)
3. 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花名册(附件3)
4.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证(自主就业军人)、扶贫手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5. 吸纳特定群体劳动合同复印件
6.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7. 小微企业名录库查询截图打印一份。
网上申报:线下资料提交后需同步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社保补贴”模块网上申报。
(四)经办机构
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16办公室
上述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省有明确实施期限的按照国家、省规定执行。前期政策规定与本政策不符的按本政策执行。实施期间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1 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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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单位: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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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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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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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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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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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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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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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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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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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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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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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总计______人,其中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_____人,自主就业军人______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______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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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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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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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承诺 |
企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交的所有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本企业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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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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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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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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