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 54号)要求(附件1),现就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印发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 231 号,见附件2)要求,精准把握专业化众创空间的主要特征、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精准研判自身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流程
申报单位将编写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3,字数不超过5000字,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不含在5000字内)和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等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含word版和pdf版)于7月22日(星期三)前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QQ:2885218105
附件1
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提纲
一、专业化众创空间介绍
1. 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2. 专业化众创空间现状
二、取得成效
1. 总体成效
2. 3-5个成功案例
三、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组织与保障
附件2
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申报材料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要求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的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报的。
我单位郑重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没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在申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若编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取消一定期限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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