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新站区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战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导则》(合发改产业〔2019〕129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智能装备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0551-65318129):
一、申报类型
项目按研发类、产业类2种类型分类申报,其中:研发类、产业类项目必须为在建项目,产业类项目须已发生实质性投资。
研发类:可加快基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性技术产业化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产业类:可有效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效益的产业链核心、重点配套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申报基地所属产业(行业)相关内容,且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新站区,并在新站区持续经营。
2.同一企业在同一区域同一类型项目支持不超过1个。
3.同一企业不可申报不同基地资金
4.已获得省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
5.已获得以往年度战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期建成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基地资金。
6.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有失信信息记录的项目申报单位,一律不予支持。
7.研发类项目需出具2019年1-12月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第三方机构核定研发类项目研发费用出具的书面意见需包括研发类申报项目经核定后的研发总费用、研发设备购置费用明细表、研发其他活动费用明细表、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工资费用汇总明细表,在明细表中需清晰标注出经核定的研发设备、研发其他活动、研发人员工资,同时列出每一个事项(设备、研发其他活动)核定使用的发票号。
8.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书脊写明:新站智能装备基地-企业名-项目名)。对自身申请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9.对于申报研发类支持的项目,请各单位验证付款凭证、发票抵扣联及其他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研发类项目申请补助金额及相关票据进行核定,在核定后的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并出具书面意见。
10.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申报正式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第三方机构审核书面意见、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编制大纲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新站区经贸局产业发展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产业处邮箱(xzgxqcyfzc@163.com),并另行准备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八份于评审当日带至现场。
合肥市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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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市智能装备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备注主营业务范围) |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年 月- 年 月) | 项目 所在地 | 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2019年1月-2019年12月期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 企业2019年产值 | 企业2019年缴纳税收 |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 | 项目已获资金支持情况 | 获以往年度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 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平台是否有失信记录(是或否) | 是否现场核查(是或否) | 备注 | |||||
备案 文号 | 备案时间 | 环评 文号 | 土地 文号 | 规划 文号 | 能评 文号 | ||||||||||||||||
项目总数: 个 | 合计 | ||||||||||||||||||||
1 | |||||||||||||||||||||
2 | |||||||||||||||||||||
... | |||||||||||||||||||||
填表说明:1、项目单位栏除单位名称外,备注主营业务范围应与营业执照内容一致;2、项目已获资金支持情况含国家、省、市各项支持资金及“一事一议”支持情况等,请填写全面不要遗漏;3、获以往年度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要如实详细写明申报单位已获2015、2016、2017、2018、2019年度基地资金支持所有项目的建成、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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