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软件政策》中由合肥市经信局负责兑现的项目(不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符合《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实施细则》中的类别为准);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应对照《软件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100%实地查验。对审核查验通过的项目,请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