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首台(套)申报可由研制单位或研制单位与用户企业联合申报,行业协会可根据本行业技术装备发展情况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按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需出具推荐文件。
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
3.国家能源局根据能源技术装备突破情况,将定期分批组织申报,能源领域亟需的重大技术装备可根据需要专门报送。各单位(有关企业)可根据要求随时申报,省能源局将定期分批向国家能源局申报。
4.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标准要求高,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条件要求,推荐单位要把好质量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由各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筛选后报送省能源局。各行业协会推荐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能源局。
四、申报好处
对省内研制和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售价的15%给予补助,合计最高可达500万元
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给予省奖励资金的100%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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