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企业注意,针对安徽省科举重大专项(高新领域)项目验收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小编整理如下,企业可以对照提前准备好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提供材料:
1.项目验收(结题)申请表。
2.项目任务书(合同书)。
3.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对项目考核目标调整情况的说明(如无调整,此项可不写)。合同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对应任务书逐一、简要说明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创新性(说明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产品市场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情况)、成果转化、产业化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的评价。组织管理经验、产学研联合机制与模式等。存在问题及对策。
4.项目技术报告(科技报告)。内容包括:从解决关键技术角度,阐述研究方法、过程和结果等相关技术信息;或围绕项目任务目标,阐述采取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案、实现途径和示范推广等相关信息。
5. 项目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格式见《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试行)》),重点说明资金收支情况、合作经费拨付情况、结余情况、应付未付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供科技厅遴选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合作协议及经费拨款银行回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到账通知书、银行回单。
6.其它要求提供的附件佐证资料。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各类成果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审(认)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标准、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等。如有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产品鉴定证书等可一并提供。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经济效益有关证明资料,包括项目产品销售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用户意见等。
7.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2152号)有关规定,若有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经费、项目执行期等重要事项有变化的,需提供相关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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