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安徽省新产品鉴定常年受理,针对宿州市企业认定省级新产品鉴定推荐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材料详情?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第七条 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新产品认定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二)原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并且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进行了重大改进的产品;
(三)将一个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的;将一个成系统的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的;将一个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的;
(四)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五)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申请材料:
1.《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纸质(复印件1份),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填写齐全、规范,无漏项;
2.技术鉴定文件,纸质(复印件1份);
3.《安徽省新产品确认申请表》,电子件1份,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填写齐全、规范,无漏项。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宿州市4月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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