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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项目申报

关于六安市组织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4-13  浏览次数:1748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94号)要求,经研究,现将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申报单位应是六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单位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单个项目的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以内,内容不涉密。

(四) 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省科技计划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共同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也可从信息系统下载)。企业在线填报后,应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尽快送交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县区遴选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县区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并推荐1项(有在研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推荐),于4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送(寄)至市科技局窗口。

(三)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各县(区)推荐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遴选不超过5项推荐至省科技厅。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并发布通知后,由省科技厅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二)市科技局只受理经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专项项目定位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1. 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94号)

      2. 科技助力经济2020—地方推荐项目申报书模板

      3.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附件1-3.doc

 

 

2020年4月8日

六安市同时在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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