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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4-9  浏览次数:1742

为做好我市“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 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94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定位于支持一批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特别是对复工

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

(二)申报单位应是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单位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每个申报企业限报1项,单个项目的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以内,内容不涉密。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自4月10日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企业完成在线填报后,导出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填写申报项目信息表(见附件4),与相关材料一起(一式2份)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局。

(二)县区遴选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分配的限额推荐指标(见附件2),择优遴选出推荐项目,并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函(附项目清单见附件3,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送至市科技局资配处。

(三)市科技局评审推荐。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后,择优遴选20项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要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专项项目定位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对获科技部支持的项目,要加强绩效管理,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限额推荐指标

序 号

县(市)区、开发区

限额推荐指标数

1

肥东县

1

2

肥西县

3

3

长丰县

2

4

庐江县

1

5

巢湖市

1

6

瑶海区

1

7

庐阳区

2

8

蜀山区

3

9

包河区

3

10

高新区

16

11

经开区

5

12

新站区

1

13

安巢经开区

1

总  计

40

说明:限额推荐指标数按2019年各县区高企数量占全市高企总数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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